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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应急宣传教育 提升灾害防治水平

2019-05-22 14:36:21  来源 : 中国农业新闻网


        警用装备网讯:   当前,我国地震、地质、台风、洪涝等自然灾害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还处在多发频发阶段,各级政府、各个企业特别是各级应急管理部门防治灾害的任务十分艰巨。通过多种手段和措施提升全社会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保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满足人民群众在安全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必然要求。通过大力开展应急宣传教育不断提升政府和企业应急管理水平,提升广大公众和从业人员的防灾避险意识和能力,是一项具有根本性的灾害防治举措。为此,必须牢固树立“抓宣教就是抓基础,抓宣教就是抓预防,抓宣教就是抓治本”的理念,扎实有效开展应急宣传教育各项工作。


  一、加强应急宣教工作对于灾害防治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一)加强宣传教育有利于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提高站位、明确方向,自觉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精神。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消防救援等应急管理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从事关“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全面阐述了应急管理工作的理念、原则、方向、内容和方法,是应急管理的重大理论创新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防灾减灾救灾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是衡量执政党领导力、检验政府执行力、评判国家动员力、体现民族凝聚力的一个重要方面;要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要把公共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体系,推动安全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加强安全公益宣传,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和公众情绪,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来维护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是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根本遵循,只有全面系统学习宣传好,确保入脑入心、学懂弄通,才能把握精髓要义并转化为工作举措和实践行动,实现应急管理落地生根,灾害防治开花结果。


  (二)加强宣传教育有利于强化公众风险防范和遵章守规意识,提升社会整体安全素质和应急能力,最大限度减少无知无畏酿成的事故和灾害悲剧。一个人和一个社会群体的灾害防治能力不是天生的,而是后天接受教育和训练形成的。现代社会的生产生活方式决定了灾害风险交织叠加、安全隐患大量存在、事故伤害容易发生。特别是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我国公众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和技能总体偏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问题时有发生,人的不安全行为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事实证明,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抓得紧、抓得细、抓得实的单位,无论机关、企事业单位还是社区、学校,人的安全素质就高,应急能力就强,在遇到危险或灾害事故时就能有效识别、正确处置,从而避免事故发生或减少灾害损失。在2008年“5·12”汶川特大地震中,四川省绵阳市桑枣中学近2300名师生仅用1分36秒就全部疏散到安全地带,创造了遭遇8级地震零伤亡的奇迹。这并非偶然现象,而是该学校高度重视、长期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师生掌握了正确避震方法和应对措施的结果。2018年1月下旬,一则“14岁少年救了整楼居民”的消息成为热点新闻,被央视等多家媒体报道。1月20日晚上,放学回家的青岛中学生崔永信闻到了楼道里有一股烟味,机警的他立即开始查找烟味源头。最终,少年用自己的行动使整栋楼的居民避免了一场灾难。据报道,崔永信之所以能在危急关头做出合理有效的处置,一方面受到了警察父亲和教师母亲的影响,也得益于他在学校参加过多次灭火、应急抢救培训,具备了相关能力和经验。2018年8月11日早上,北京市房山区发生2002年以来最大的一次汛期塌方,巨大的山石倾泻而下造成军红路双向断路。所幸在山石大规模崩塌前10分钟,当地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安宏三通过观察和参加培训时掌握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早发现险情并和路政局人员果断采取应急措施拦截行人和车辆通行,避免了悲剧发生,山体塌方未造成任何人员伤亡和车辆损失。


  (三)加强宣传教育有利于全社会正确认识我国灾害防治形势,增强责任意识、紧迫意识、法治意识,动员各方面力量支持和参与应急管理工作,推进灾害防治措施落实。我国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复杂多样,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加上经济快速增长、城市不断发展、人口日益集中,每年超过1亿人次受灾,经济损失数以千亿计。我国近年来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向好态势,但仍处于脆弱期、爬坡期、过坎期,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生产安全事故每年造成死亡人员仍然数以万计。全面提高灾害防治水平,有效应对复杂安全风险挑战,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我们党的初心使然,是我国各级政府使命所在,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更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体现。灾害防治是一项巨大的社会工程,其工作目标要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奋斗目标相适应,要克服基础相对薄弱等不利条件向国际先进水平努力,可谓时间紧迫,任务艰巨,需要各有关方面紧密配合、相互支持,实施社会共治。要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要着力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国家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完善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全面提升应急救援的协同性、整体性、专业性,提高国家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要大力弘扬法治精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应急管理和安全监管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执法,提高灾害防治法治化水平。以上灾害防治措施的落实,离不开宣教工作的“放大器”作用。通过宣传灾害防治政策措施、先进经验、典型事例,讲好应急故事,开展警示教育,能激发防治灾害正能量,帮助广大人民群众认清形势,充分调动各类主体争创安全、共保安全的积极性,自觉加大灾害防治力度。


  二、积极开展应急宣教重点工作,有效提升灾害防治水平(一)大力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灾害防治、事故防范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从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防范风险挑战、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应急准备、加强能力建设等方面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进行了全方位深刻论述。2018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第三次会议上对提高我国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发表重要讲话,系统阐述了加强自然灾害防治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和原则,明确了自然灾害防治的总目标和重点工程,是指导我国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纲领性文献。2019年3月,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爆炸事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各地和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教训,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要通过大力宣贯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使全社会高度重视自然灾害防治和生产安全事故防范,深刻认识提高自然灾害防治和事故防范能力的重要性,将其作为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举措抓紧抓实。要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全社会不断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和安全生产治理水平,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强化综合减灾、统筹抵御各种自然灾害,实施好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等9项重点工程,努力把自然灾害风险和损失降至最低。进一步强化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基本盘基本面,深刻吸取教训,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大执法惩治力度,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推上新水平。


  (二)大力宣传推动党和政府有关灾害防治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见效。为有效防范事故灾害,推动安全形势稳定向好发展,党中央、国务院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2016年以来,先后印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从2018年开始,大力推进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灾害防治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在2019年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上,应急管理部部署了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加快建设灾害事故防范救援能力体系、全面建设应急管理法律制度体系、大力提升应急管理基层基础能力等重点工作任务。宣传教育既是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灾害防治的重要手段和依托,推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和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是应急宣教的重要职责。要密切配合应急管理政策出台、督促检查、监管执法、抢险救援等各个环节,把宣教工作贯穿于灾害防治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要大力宣传灾害防治理念创新的成果和实践创新的举措,宣传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通过重点报道、新闻发布、人物访谈等方式,及时反映工作成效,推广成功做法。也可宣传一些国外灾害防治先进经验、先进技术,供我国有关方面借鉴。同时,也要曝光事故灾害隐患和防治灾害不力之处,强化警示教育和舆论监督作用,督促各方面履职尽责,真正抓好灾害防治各项工作。


  (三)大力加强应急和安全科普宣传,不断提高公众和从业人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普及应急和安全知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技能是应急宣传的重要任务,也是我国防灾减灾工作面临的重要难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组织开展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演练;新闻媒体应当无偿开展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各级各类学校应当把应急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应急知识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与互救能力。《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提出,把安全知识普及纳入国民教育,建立完善中小学安全教育和高危行业职业安全教育体系;把安全生产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严格落实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切实做到先培训、后上岗。所以,要按照规定,大力宣传普及各类公共场所、有关作业场所周边和各种作业岗位的危险因素辨识、事故预防以及避险、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置知识。要统筹利用各类媒体资源,拓宽传播渠道,围绕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应急救援开展科普宣传,打造科普宣传精品力作和品牌栏目。推动防灾减灾科普内容纳入各类科普场馆,鼓励各地和有条件的企业建设防灾减灾科普基地。努力扩大覆盖面,推动应急科普宣传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宣传工作。


  (四)大力加强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发布和突发事件宣传报道工作。防灾信息发布和救灾宣传报道具有特殊工作要求,在“快”和“准”的基础上,还要增强影响力和引导力,让更多公众及时准确了解相关信息,做好防灾准备,树立抗灾信心,也为有关部门科学制定应急预案、准确预置救援力量、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有效实施灾害救援做好服务保障。重点做好台风和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汛情旱情、地震、地质灾害、火灾风险隐患等预警预报和安全提示,提高信息发布的精准性、时效性。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权威发布,确保情况汇总全面,信息及时准确。及时报道事故灾害基本情况和应急响应、调度指挥、抢险救援和灾后恢复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努力发挥动员激励作用。应急管理部组建以来,积极应对各类灾害突发事件,多次启动国家应急响应,宣传工作自觉服务大局,切实把握规律特点,同步跟进,协调联动,成效突出。按照“一个窗口”对外原则,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和灾害事故处置进展,多渠道、多层次开展宣传报道,推动应急宣传意识强起来,应急宣传机制用起来,让应急工作部署得到及时传播和迅速贯彻落实,让民众更多地了解实际灾情和支持政府救灾,有力支持了灾害防治工作,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也为各地开展应急宣传工作创造了经验。


  三、着力构建差异布局、协同高效的灾害防治宣教体系(一)加大主流媒体建设和宣教工作力度,让主流声音传得更开、更广、更深入。要做好顶层设计,打造新型传播平台,建成新型主流媒体,扩大灾害防治主流宣教阵地,增强影响力。要按照党管媒体原则,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应急管理部门和宣传部门协调配合、新闻媒体积极参与的防灾减灾救灾宣教工作机制,保证灾害防治工作和宣教工作同部署、同推进。要统筹协调主流媒体加大灾害防治宣教工作力度,推动党报、党刊、党网、广播电视台等开设防灾治灾固定栏目,增加版面、页面、时段和频次。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贴近生产生活实际,遵循现代传播规律,通过理念、内容、形式、方法、手段等创新,开展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使正面宣传水平明显提高,使主流媒体具有强大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主流媒体要加强宣传策划和资料储备,提供更多权威科学、生动新鲜的信息内容,把握好时、度、效,在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相关宣传教育,努力扩大正面宣传效应。


  (二)适应全媒体时代要求,促进灾害防治各类媒体融合发展。我国有为数众多的与灾害防治相关的报刊、网站和“两微一端”新媒体,很多时政报刊、网站和广播电视台也经常开展灾害防治宣传。在继续大力办好《中国应急管理报》和《中国安全生产》《中国应急管理》《劳动保护》杂志等专业报刊的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系统政府网站群和官方微博、微信群建设,办好面向公众服务的防灾减灾救灾专业网站“中国应急信息网”,建立具有“权威统一、分众覆盖、优势互补、协调联动、协同发声”特点的应急管理系统新媒体传播矩阵。推动灾害防治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实现信息内容、技术应用、平台终端、管理手段、人才队伍共融互通,放大一体效能。促进灾害防治官方媒体和民间媒体、专业媒体和综合媒体交流协作,特别是在权威信息和防灾减灾救灾知识的供给方面,通过公益联盟或协商合作的方式,将官方媒体的权威信息及时传递到非官方媒体,将专业媒体的制作成果更多分享给非专业媒体。


  (三)统筹发挥好各类活动载体作用,强化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多样性、经常性、实效性。2008年汶川“5·12”大地震后,我国将每年5月12日定为全国“防灾减灾日”,所在周为“防灾减灾宣传周”。此外,我国还将每年6月定为全国“安全生产月”,集中开展“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和安全生产万里行等大型宣教活动;将每年11月9日定为全国“消防宣传日”,11月为“消防宣传月”;将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的星期一定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将每年12月2日定为全国“交通安全日”;将每年5月第三周定为全国“科技活动周”,活动周期间可以集中展示防灾减灾救灾领域科技创新成果。以上活动,再加上一些地方和部门不定期组织开展的灾害防治共建共享活动,都是具有我国鲜明特色的防灾减灾宣教载体,群众基础扎实,形式多种多样,影响广泛深入,宣传效果良好。随着应急管理事业改革逐步深化,要充分统筹利用这些载体,进一步组织策划好相关公益科普、政策宣讲、应急演练、明察暗访、专题晚会、巡回演出、知识竞赛、书画摄影大赛和优秀图书、影视、音乐作品征集展播等活动,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繁荣防灾减灾文化,营造浓厚“关爱生命、防灾减灾”社会氛围,推动全社会不断提高灾害防治能力,共筑生命安全防线。


  (四)加强防灾减灾宣教队伍建设。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是一项兼具理论性、实践性、公益性的工作,需要建设一支职业内行、担当作为和甘于奉献的精干队伍。要健全相关宣教机构,配强人员力量,注重学习培训,不断掌握新知识、熟悉新领域、开拓新视野,不断增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不断提升政治引领和组织协调能力。要吸纳组织一批防灾减灾宣教志愿者队伍和应急科普专家队伍,建立完善管理机制,激励他们深入基层开展“七进”宣教活动,对有突出贡献者给予荣誉表彰。要注重发挥媒体记者和通讯员作用,在报道突发事件和灾害防治工作部署时进行深度采访、挖掘,配发相关防灾减灾政策知识和技能常识。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从事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领导干部,要在做好岗位工作的同时利用自身政策、信息、知识优势,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网络社区平台等新媒体发文、发声、发图、发视频以及面对面讲授等方式,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动作用,努力推动形成全民讲安全懂安全、全民防灾减灾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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