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单位: 全国警用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 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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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届评选

第十一届安博会产品金鼎奖

2007-10-29 00:00:00  来源 : www.cps.com.cn
关键词: 产品金鼎奖


     2007年第十一届安博会产品金鼎奖命名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做好2007年第十一届中国国际公共安全博览会产品金鼎奖的命名评选工作,巩固、扩大安博会成果,根据第十一届中国国际公共安全博览会执行计划,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博览会“特色、开放、效益、热烈”的宗旨和提升规格、创新模式、深化内涵、拓展领域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群众参与与专家指导相给合的原则,申报命名一批名优新特公共安全防范产品,提升中国公共安全产业品牌知名度,促进中国安全防范产业更快更好地发展。
    二、命名评奖范围
        1、参加第十一届安博会的中外安全防范企业产品;
    三、奖项设置
        1、第十一届中国国际公共安全博览会产品“金鼎奖”(41个)
        2、第十一届中国国际公共安全博览会产品“银鼎奖”(47个)
        3、第十一届中国国际公共安全博览会产品“铜鼎奖”(20个)
    四、评奖要求
        评奖要突出品牌和市场效应,紧紧围绕安全防范产品技术创新,促进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坚持高起点、高标准,体现代表性和典型性,严格控制评奖数额,切实推出安防精品、名品;着眼于技术创新、品牌效应、凝聚人心、鼓舞士气,激励安全防范企业积极参与技术创新和品牌打造。所有评定结果均在博览会开幕前评出,并在开幕晚宴上颁发奖牌和证书。
    五、组织机构
        安博会组委会成立产品金鼎奖命名评选办公室,负责命名评奖工作文件起草、组织协调、上下联络、奖项审核汇总、奖牌(证书)订作。
       办公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26号英龙大厦四楼
       办公电话:0755-88309162   传真:0755-88309165
金鼎奖评选办法
    为了提高安全防范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根据第十一届安博会组委会工作安排意见和组委会命名评选工作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凡参加第十一届安博会的产品均可参评。
    二、评选条件
        凡参评的产品均要有注册商标、生产标准、质检报告、3C认证,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生产规模和较高的技术含量。
    三、评奖原则
        参展企业自愿提出申请,组委会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客观”的原则进行评价并择优颁奖。
    四、评选办法
        由安博会组委会负责邀请国、内外有关部门的领导和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通过认真筛选、严格审查,评定出“第十一届中国国际社会公共安全产品博览会金鼎奖”。入选产品,均由第十一届安博会组委会授予荣誉证书,并在《中国公共安全》杂志和中国公共安全网及其他大众媒体向社会公布。
    五、报名办法  
         1、 凡参评的企业,务必于2007年7月10日前将有关材料和样品报评审办公室。申报企业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申报数据、资料的真实性。
        2、每家企业只能申报“产品金鼎奖、银鼎奖、铜鼎奖”中的一项。
        3、组织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入围产品。
        4、对入围产品在中国公共安全网公示。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25号英龙大厦四楼
            咨询电话:0755-88309162
    七、 本办法由组委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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