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单位: 全国警用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 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jiangbei
历届评选

对车辆查控行动重点环节的探析

2015-01-21 11:33:36  作者 : 王凯君  来源 : CPS警装网


       中国国际警用装备网讯:车辆查控是围绕嫌疑车辆、车辆上乘坐的嫌疑人员及对车辆实施犯罪的嫌疑人员所展开的查缉活动。由于车辆查控工作量大,犯罪分子的特征不明显,敌暗我明。另外,涉及车辆犯罪的案件多属严重刑事案件,一旦被警察发现,极有可能孤注一掷、负隅顽抗,甚至不计后果地滥杀无辜。致使警察在查处这类违法犯罪活动时,极易受到犯罪分子袭击,危险性较大。因此,对照查控车辆一般程序,紧密结合实战经验,认真剖析车辆查控行动重点环节,对指导公安民警执行车辆查控行动,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工作,熟练运用多种战术方法和查缉手段捕获犯罪分子,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警员自身安全方面大有裨益。


  一、设立路障


  设立路障是一种非常有效的预防和侦查刑事犯罪的警务工作,尤其是对使用车辆的犯罪嫌疑人更为有效。路障可以帮助公安机关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处理交通违章和追捕逃犯。


  为确保所有道路使用者的安全,路障通常不在雨天、能见度低或路面湿滑的情况下设置。如果道路情况不理想,路障负责人有权转移或取消所设置的路障。除带来不便外,路障也对所有道路使用者,包括执行路障的公安民警,都造成潜在威胁。为了安全,公安民警就要按照一套完整的程序设置路障。


  (一)设置地点


  路障应该设立在道路的直行路段。距离转弯点最少50米,来往车辆都会有良好的视线。避免设立在斜坡路、路口或坡路附近。可能的话,可以利用有充足照明的路段.以防止交通意外的发生。


  (二)安全服装


  所有执行路障的公安民警,包括警车驾驶员和便衣民警,都应穿粉反光背心,在路障地点指挥交通的民警,还要戴上白手套。路障负责人应确保所有民警严格按规定执行。


  (三)设置设备


  警车抵达后应停放在路边或道路右侧.并打开紧急情况警示灯(双闪)和警灯,然后把第一个警告标志放置在路上。为减少延误,在截停车辆前.可先把灯筒、信号灯及标志排放在路旁/人行道上,然后截停车辆并把设备放置在道路上。在摆放设备和停放警车于路上正确位置时,应截停所有车辆,完毕后放行车辆。


  (四)路障设备的摆放位置


  因道路通行条件不同,路障的摆放位置会作相应调整.现以双向四车道为例,介绍路障设备的摆放方法。


  1. 由中间隔离带/双黄线开始,将6个转灯和灯简沿斜线摆至快车道与慢车道的白色分界线。


  2. 在第一个转灯前摆放 [警察查车] 标志,在第三第四个转灯之间摆放[前有警察慢行] 标志。


  3. 在道路右侧与转灯相对应的位,分别摆放 [警察查车] 标志、[前有警察慢行]标志。


  4. 警车停放在最前面转灯前的合适位置,警车后摆放[警察停车]标志.警车上贴向车头方向指示的人行反光布条。


  5. 路障标志的最短警告距离
 


  注意:为避免对车辆驾驶员构成威胁,公安民警应高估车辆的行驶速度,使用较大的距离。


  二、嫌疑车辆的识别


  想要在川流不息的车海中及时、准确的识别嫌疑车辆是非常不易。在情报部门没有提供足够嫌疑车辆的特征、信息资料的前提下,主要靠我们民警根据长期以来所积累的识别经验,从车辆的行驶状态、车辆的外部特征,车辆上的司乘人员,车辆的相关证件、单据及文字资料,随车货物及行李物品等方面,甄别嫌疑车辆。


  (一)观察车辆的外部特征


  1.汽车牌照的金属性能、硬度、弹性及考漆的颜色、反光性能,特殊标识有无异常。


  2.汽车牌照的位置是否牢固、符合标准。


  3.挂牌的方式、状态及车辆型号与牌照所显示内容是否一致。


  4. 车辆表面的油漆是否异常,颜色与记录是否一致,有无更改、重喷的痕迹。


  5. 车辆型号、颜色、牌照等特征是否与被通缉协查的车辆特征相似或一致。


  6.前保险杠、车灯、车身有无碰撞、刮蹭痕迹,车门、车身两侧以及摩托车车把是否有擦痕,车窗玻璃、车灯、挡风玻璃、倒后镜、保险杠有无变形或破损;车轮附着物、车辆四角、车身上是否有血迹和其他斑痕。


  7.车辆的新旧程度以及有无车辆被盗、被抢和驾车作案的痕迹特征。


  8.确认是否有牌无照,有照无牌,牌、照不符,照、车不符;是否无牌、无照,挪用牌、照,伪造牌、照或故意污损、涂改牌、照。


  9.摩托车锁具、汽车门锁具和点火装置是否有被撬、破坏的痕迹。


  (二)盘查车辆上的司乘人员


  1.司机或车上乘客对警察的盘查是否表现出异常反应;对警察的突然出现是否表现出不自在、神情慌乱或激动,有无恐慌的表情等。


  2.司机或乘客是否处于被劫持的状态。


  3.驾驶者驾车的状态,如非驾驶员驾车、驾驶技术不熟练、驾车者对车的状况不熟悉等。


  4. 同伙之间是否在用眼神、暗语或某种手势传递信息;身上是否有伤,是否有血迹和其它斑迹。


  5.是否对于某项检查表现出异常紧张或故意表现出不在意;是否在刻意掩饰;是否有人想要悄悄接近某一位置或某种东西。


  6.有无酒后驾车,司机及乘客对警察的提问回答是否流利、口齿是否清楚、衣帽穿着习惯、口音、语言特点有无异常;穿着是否合体;是否与身份、季节相符。


  (三)查验车辆的相关证件、单据及文字资料


  1. 车辆挡风玻璃上粘贴和放置的标志、收费单据、附加费、营运标志、通行证、合格证是否可疑。


  2.车身上标语和广告、反映车辆所属单位的文字、标志是否可疑。


  3. 行驶证有无可疑,车辆的发动机号和车架的编号与行驶证是否统一。


  4.驾驶证有无被涂改过的痕迹,是否无证驾驶。


  (四)查验随车货物及行李物品


  1.车辆所载物品是否与司机所讲的相符,有无携带管制刀具、枪支弹药等武器及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放射性物品、淫秽书刊、反动书籍等违禁物品。


  2.是否有走私的可能,货物的外包装是否有作过伪装的迹象,是否有在货物中夹带其它违禁物品的迹象。


  3.是否携带有与所述的出行目的不相符的物品,所携带大量现金的存放和包装方式可疑。


  4.携带的物品是否与有关通缉、通报案件的赃物或作案工具一致或相似,工具上有无血迹、污迹或其它痕迹等。


  5.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毒品和其它违禁物品;对某些物品有刻意隐藏的迹象等。


  (五)查验车辆内部系统结构及编号


  1.发动机编号、车架号有无涂改过的痕迹。


  2.发动机等内部结构是否进行过改装。


  3.右方向车有无违法改装成左方向车,或非法拼装、组装车辆等。


  (六) 观察车辆的行驶状态


  1. 在警察突然出现时或在关卡前突然有车辆调头、急转加速逃离的,或车辆在关卡前犹豫不前、突然加速或减速的,拦截时有闯卡嫌疑的。


  2.司机在驾驶的过程中出现驾驶动作慌乱、车辆行驶摇摆不定、对交通标志和信号不作反应的现象。


  3. 在关卡前驾车操作失误,有撞击其它车辆或物体的危险、或转向幅度大、开错车灯、不开转向灯的现象。


  4.刹车生硬、停车和起车不稳、换挡时找不到挡位、车起步熄火、停车时位置不正等反常现象的。


  三、对暴力犯罪嫌疑车辆的现场查控


  警察在对暴力犯罪嫌疑车辆实施现场查控时,具有较大的危险性,应特别注重检查的方式方法,防止受到伤亡。在执行此类任务时,除应有较强的警力与火力保障安全外,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警车的停放位置


  在对暴力犯罪嫌疑车辆进行现场查控时,应充分利用警车作为掩护,保护警察自身安全。车辆的车头发动机和车轮胎能有效地抵挡子弹,在实战中,警察可以根据现场情况,在能够有效堵截的位置停放好警车,用警车拦截嫌疑车辆冲卡及逃窜。如犯罪嫌疑人向警察开枪,警察则能及时以车头的发动机或车辆为依托,得到有效的掩护,组织反击。值得注意的是,车门较薄、防护能力较差,在实战中子弹易射穿车门,所以非特别需要的情况下,警察尽量不要以车门为掩体。


  (二)警察之间的相互配合


  在对暴力犯罪嫌疑车辆进行现场查控时,由于任务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执行任务的警察之间应作好分工、相互配合。如果警察是2人一起执行任务, 1人应负责对嫌疑车辆、嫌疑人员及周围环境实施警戒。另一人则负责喊话、检查嫌疑车辆及嫌疑人员。一旦当嫌疑人员袭击警察或准备逃跑时,负责警戒的警察应迅速行动,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嫌疑车辆和嫌疑人员,掩护负责检查的警察。


  (三)对暴力犯罪嫌疑车辆的查控措施


  在对暴力犯罪嫌疑车辆进行现场查控时,警察不能轻易地靠近嫌疑车辆,更不能直接上前去开车门,惨痛的教训比比皆是。当追缉拦截的警车和人员将严重暴力犯罪嫌疑车辆拦截停下时,应通过车载话筒向犯罪嫌疑人喊话,并首先声明,“警察,执行公务,例行检查;关闭发动机,扔出车钥匙,摇下车窗玻璃,打开车门,慢慢下车。”同时命令路上无关车辆、行人不许围观,离开该地区,避免误伤。


  (四)对暴力犯罪嫌疑人员的查控措施


  在拦截住严重暴力犯罪嫌疑车辆成功之后,警察不能急于上前检查,而应命令嫌疑车辆内的每一个人员逐个下车。首先是司机,其次是其他乘车人员。警察应命令每个嫌疑人员高举双手,或双手抱头,背对着警察慢慢向后退。应控制嫌疑人员下车的节奏,通常控制一个人后,再命令第二人下车,防止嫌疑人员趁乱逃走。


  (五)对嫌疑车辆及嫌疑人员的处置


  在对暴力犯罪嫌疑车辆进行现场查控时,应对每一个现场嫌疑人员作彻底的人身检查。对确认的嫌疑人员先上铐扣押、后全面检查人身,并立即把所有的嫌疑人员分开,逐个询问,从中发现可疑线索,清查缉拿所有的犯罪嫌疑人员。对排除嫌疑的人员说明情况,争取对方的谅解配合。当犯罪嫌疑人已全部下车被我控制之后,警察应仔细查看车内车外各处,并搜查有关证据,取脏留证。


  参考文献


  [1]公安部人事训练局.查缉战术[M].北京:群众出版社,2009


  [2]浦澍潍.警务技能战术实训指导[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


  [3]艾军.路障战术[J].大连:辽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2008


  [4]陈济鹏,谭卫平,李和.截查可疑车辆的临场处置方法[N].沈


  阳:中国刑警学院,2004


  [5]周兴国,李国军.警察战术与训练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


  大学出版社,2003


  [6]王剑辉.截查暴力犯罪嫌疑车辆的常规战术研究[J].



  新闻稿件欢迎直接联系:QQ 34004818 微信公众号:cpsjyzb

我要评论

表情 验证码 评论

0 条评论

  • 还没有人评论过,赶快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