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单位: 全国警用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 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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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届评选

广西警务通及对讲机等设备采购结果

2013-09-12 15:54:29  来源 :


  一、项目名称:警务通及对讲机等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GLZFCG2013A0136    代理编号:YLGLG20131012-A


  三、采购项目内容:A分标:移动警务手持终端1045台、移动警务平板电脑19台;B分标:车载对讲机6台、警用350兆数模对讲机184台、对讲机锂电池及充电器60块、350M集群四环阵天线2根、常规集群转换设备1部。


  四、采购公告日期:2013年8月20日


  五、定标日期:2013年9月10日


  六、中标公告时间:2013年9月12日-2013年9月23日(共7个工作日)


  七、中标结果:

分标号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地址
合同履行期
A分标
桂林市金佳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伍佰玖拾肆万壹仟陆佰捌拾元整(¥5941680.00)
桂林市中山北路21号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内
B分标
南宁寅虎胤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捌拾贰万玖仟捌佰陆拾元整(¥829860.00)
南宁市东葛路88号嘉园小区B栋504房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八、说明:


  1、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市中山北路25号工商银行大楼三楼)提出质疑。如对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联系人:陈冰冰        联系电话: 0773-2887388 FAX:0773-2889218


  3、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的要求进行质疑或投诉, 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4、请未中标供应商在本中标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贵单位详细的开户银行及账号予本公司财务人员,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将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银行账户。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201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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