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单位: 全国警用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 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jiangbei
历届评选

妨害警察执行公务犯罪猖獗

2013-07-15 10:13:12  来源 : 检察日报


       中国国际警用装备网讯:当前,暴力妨害公安机关执行公务刑事犯罪频繁发生,减损了公安机关执法的效果。2009年1月至2012年12月,山东省费县检察院共受理移送起诉涉警类妨害公务犯罪案件21件38人。检察官分析认为,此类犯罪呈现出一些新的发展趋势。


  检察官分析说,在38名犯罪嫌疑人员中,男性32人,采取暴力行动的情况多、后果重,涉案人员总体文化程度偏低,大多数为小学及初中文化。以暴力抗法的有19件,占受理案件的90%。犯罪嫌疑人除采用拳打脚踢、撕扯警服等常见方法抗拒警察执法外,部分涉案人员竟持棍棒、刀具等器械袭击警察。案件多为临时起意犯罪,执法人员难以预测这类犯罪的发生及发展趋势,其中很大一部分属于酒后闹事,无故暴力妨碍公务,具有很大的随意性、突发性。


  检察官统计分析发现,涉警类妨害公务犯罪案件有一半发生在“110”接警后的调查处理中,有15%发生在依法盘问、抓捕罪犯的过程中,有15%发生在查处违章车辆过程中,有20%发生在调解纠纷的过程中。大多数是从最初的侮辱谩骂,到动手撕扯民警的衣领甚至以暴力的方法阻碍民警依法执行公务。究其原因,主要是当事人违法行为被民警查纠后不服处理、无理取闹导致的,占案件总数的90%以上,其中醉酒后无理谩骂殴打的占30%。


  “涉警妨害公务案件频发,反映出一些问题,需要引起重视。”检察官提醒。


  近年来,媒体在宣传公安工作时侧重于反映公安机关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内容,而较少强调公安民警执法权威神圣不可侵犯的内容,以至于个别群众对民警正当执法不理解、对法律权威的认识有偏差。一旦民警执法执勤触动其利益,就认为民警是“粗暴执法”、“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这种观念的蔓延,助长了不法之徒的嚣张气焰。在很多妨害公务案件中,民警明明是依法执法,也未对当事人进行任何人身强制,但围观群众都会在情感上偏向作为“弱者”的当事人,更有甚者还上前帮忙殴打民警。“出现这种情况,值得深刻反思。”检察官分析道。


  检察官还告诉记者,公安机关为了在公众中树立良好形象,普遍要求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做到“骂不还口、打不还手”,否则就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以致公安民警在执法过程中不敢维护自己权益,一些公安民警因为担心使用警械不当受到处罚,为降低风险,而放弃使用警械,以致在遇到不法行为时陷入被动局面,公安民警正常行使自卫权受到束缚。当然,也不排除个别干警在执法办案过程中仍然存在执法不规范、不文明、不严格等问题,有的工作方式简单粗暴,有的对待群众的态度存在“冷、硬、横、推”,有的执法方式简单,不善于耐心做群众工作,极易使执法对象产生抵触情绪,导致矛盾激化。



  新闻稿件欢迎直接联系:QQ 34004818 微信公众号:cpsjyzb

我要评论

表情 验证码 评论

0 条评论

  • 还没有人评论过,赶快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