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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届评选

“细微警务”对接公安群众工作的探索实践与研究

2013-06-05 10:13:12  作者 : 申化军  来源 : CPS警装网


  公安群众工作是指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在履行职能过程中开展的联系群众、组织群众、动员群众、说服群众、协调群众积极参与到维护社会治安的工作。近年来,特别是2006年以来,广安公安机关以贯彻实施“细微警务”为载体,在深化和改进公安群众工作中作了有益探索和实践。经过几年发展,广安公安群众工作初步形成了以“社情民意”为导向、以“立体沟通”为平台、以履行“打击维稳主责”为核心、以创新“公安社会管理”为支撑、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为目标的“细微警务”工作体系。


  一、广安“细微警务”的形成


  所谓“细微警务”,就是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牢固树立群众利益至上理念,在决策部署和履行职责过程中注重公安工作的细微环节和民警的细节体现,通过解决好、维护好、实现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进而拉近警民距离,累积群众信任,赢得群众积极参与到维护社会治安工作中来的一种群众工作理念和群众工作方法。广安“细微警务”探索和实践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萌芽起步阶段(2006年至2008年)。主要从培养和提升民警自身群众工作能力出发,着力解决民警“会不会做群众工作”、“怎么做群众工作”、“怎样才能做好群众工作”三个问题。经过探索和实践形成了“三查四有五定期”农村留守儿童管理长效机制[①]、“冯永明工作法” [②]、“陈立明社区工作‘六字法’[③]”、“丁平警务室‘五字’工作法[④]”等群众工作基本方法。其中,“三查四有五定期”农村留守儿童管理长效机制得到温家宝、周永康等中央领导充分肯定,“冯永明工作法”被公安部编发简报在全国推广,为全国、全省实施农村警务战略提供了宝贵经验。


  第二阶段:雏形形成阶段(2009年)。将和谐警民关系作为深化公安群众工作的主攻方向,推出“细微警务”[⑤],着力解决公安工作中民警的细节体现、警民良性互动的沟通渠道、公安打防管控的主责履行等问题。经过探索和实践,使“细微警务”作为公安群众工作的基本理念和主要思路,与公安中心工作逐渐统一。2010年9月,省厅在资阳召开全省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推进会,广安《实施“细微”警务实现警民关系“累积式和谐”》在会上作书面交流发言。


  第三阶段:内容拓展阶段(2010年)。主要从丰富和拓展“细微警务”内容出发,通过探索实践形成了“四调联动”交通事故大调解模式[⑥]、交警“非现场执法”[⑦]、“网络警署”和“101”网络警务模式[⑧]。其中,“四调联动”交通事故大调解模式,受到王怀臣、张作哈等省级领导充分肯定。交警“非现场执法”不仅提高了公安行政执法的效率和公正性,而且减少了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在执法现场的对抗因素。“网络警署”和“101”网络警务模式在拓展警民交流渠道同时,解决了广大群众特别是外出务工群众的办事难问题。


  二、估价广安“细微警务”


  (一)从广安公安群众工作的探索历程看,“细微警务”经历了一个由表及里、由浅及深、由单一方式方法到统筹运用各类资源的发展轨迹。首先,广安公安机关通过探索实践和培训推广群众工作方法,让广大民警特别是派出所民警、警务室民警及一线警种民警掌握了群众工作的基本原则、基本方法、主要内容和工作技巧。其次,抓民警个体的细节体现,通过开展警察礼仪教育,加强内务管理,规范办公秩序,开展纪律作风教育,认真治理庸、懒、软、散、浮、贪、梗等不良作风,培树了公安民警的优良形象。第三,抓警民沟通机制建设,通过开展“当义务警察”、“民警感悟群众”、“开门评警”、“开门接访”、“网上纳谏”、执法办案回访等活动,拓展了警民沟通渠道,增进群众对公安工作的了解和认知,同时还解决了民警对群众的感情问题,奠定了群众“拥警”、“助警”基础。第四,抓治安管控问题,派出所和警务室实现辖区全覆盖,保安、物业、小区守楼护院人员、退伍复员军人等治安力量主动参与社会治安管理,实现“民力”向“警力”的转化。第五,抓公安主责履行问题。将“社情民意”作为公安工作的目标引领,既在侦破大、要案件上取得了新成绩,百名民警逮捕数、追逃数、起诉数名列全省第三名,命案侦破率达到91.3%。又在群众关注的“小案”特别是侵财类案件上取得了新进展,形成了破“大案”、抓“小案”、“勤追逃”、重“追赃”的浓厚氛围。第六,抓社会管理创新,在道路交通事故查处、网络警务等方面实现了新突破。六是结合公安工作积极担当社会责任,对困难群众和农村留守儿童、在押人员等特殊群众进行帮扶,进一步提升了公安机关的美誉度。


  (二)从广安公安群众工作的理念形成看,“细微警务”是广安公安机关在新形势、新任务下对群众工作的新发展。“细微警务”作为公安群众工作一种理念,其核心思路,就是牢牢把握构建和谐社会的总要求,始终坚持“民本”理念和“民意警务”的导向,将党委政府最重视、社会各界最关注、人民群众最期盼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公安工作主方向,通过一件件实事的办理、一件件难事的解决,在一点一滴中拉近警民的心灵距离,在一言一行中累积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信任,进而赢得广大群众对公安机关的大力支持。


  (三)从广安公安群众工作的价值取向看,“细微警务”的基本定位,就是履行公安主责的“沟通警务”、“无限警务”,服务社会大众的 “责任警务”、“高效警务”。广安公安机关将“维护民利、化解民怨、促进民和”作为公安群众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始终立足民生,心系群众,大处着眼,细节给力。“细微警务”不仅展示了公安机关民本至上、纪律严明、作风优良、求真务实的精神风貌,更在解决群众利益诉求上,使广大群众呼声、各界的意见建议得到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和认真解决,使广大群众对“安居乐业”的新期待得到有效满足。它促使广大群众将对公安机关的理解和信任,转化为支持公安事业、参与社会治安管理的具体行动。一条由广大群众构筑起的维稳防线也迅速转化成社会治安管控的无形“软实力”和有形“战斗力”。2010年,广安可防性案件、街面违法犯罪同比分别下降17.6%、7.1%。同时,“细微警务”让公安机关在群众的充分理解和认知中收获了信任。近年来,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持续保持在90%以上。2009年,岳池县局、武胜县局分别在政风行风评议上跃居该县首位。


  广安公安机关的探索和实践说明,新形势、新任务下要做好公安群众工作,必须坚持“民意导向”的路径选择。坚持从细微之处入手,将党委政府最重视、社会各界最关注、人民群众最期盼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公安工作主方向,就能把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利益诉求与党和国家的事业发展科学统筹,从而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参与到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中来,化“民力”为“警力”,最终形成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服务发展的强大战斗力。


  三、审视广安“细微警务”


  从根本上说,广安“细微警务”是对公安群众工作的细化和延伸,体现了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密切联系群众,组织动员群众,统筹社会资源,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的工作过程。然而,从具体实践看,贯彻实施“细微警务”,深化和改进公安群众工作仍然面临着外部环境的严峻考验,公安机关内部仍然存在诸多不适应,“细微警务”工作体系本身仍不完善,在具体内容、表现形式和推进层面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一)从外部看,“细微警务”仍面临维稳形势和舆论环境的严峻形势。面对社会矛盾凸显、对敌斗争复杂、刑事犯罪高发的严峻形势,“细微警务”从工作理念到具体工作方法,顺应了公安机关的时代需求,特别是在解决人民内部矛盾、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新期待、新要求方面,提供了新的解决思路。然而,国际金融风暴下的经济下行压力,西方敌对势力主导的“颜色革命”,国内经济社会转型下新旧利益群体交锋,使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期盼和要求更高、更复杂。多种不利因素错综复杂和相互交织,特别是关系人民群众最根本、最直接的利益,如信访、征地拆迁、户籍管理、重大安全保卫等工作,公安机关因外部因素制约,仍不时出现侵害群众利益的“恶小”事件,决定了公安机关必须牢树“民生”思想,贯彻“细微警务”理念,统筹好各类矛盾和各方利益,从细微之处入手去化解不稳定因素,从而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同时,公安工作还面临着严峻的社会舆论环境。一些新闻媒体对涉及公安题材的新闻报道不仅不客观、不真实,甚至夸大事件进行恶意炒作,导致虚假信息、偏激言论泛滥,在互联上表现出网络民主“非理性表达”,进而诋毁民警名誉、损害公安形象、影响公正司法,甚至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广安“细微警务”在警民沟通机制方面虽有新的发展,但在常规领域和网络等新的领域对接不够紧密,在内容和形式上还应进一步丰富和拓展。


  (二)从内部看,“细微警务”仍面临思想认知和能力提升的巨大挑战。一方面,思想认知不够。一些地方对“细微警务”缺乏深刻认知,将“细微警务”与公安工作简单割裂,贯彻落实上仅将“细微警务”作为一项专题活动进行安排部署,没有将“细微警务”作为公安群众工作的一种新理念、新方法,与公安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要求。个别领导没有树立科学的政绩观,片面强调打击破案主责,将工作重心和主要精力放在一些时间短、见效快的专项行动和少数大要案件上,对涉及群众根本利益的小案、小事重视得不够,解决得不够及时。一些民警在细节体现上做得不够,只注重破案办事的结果,不注重自身形象、服务态度、工作方法、群众意见等细微环节和具体过程,管理与服务、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脱节。另一方面,个体能力不够。一些民警尤其是近年来入警时间短的“80后”、“90后”民警,对党的方针政策把握不够,政治理论功底不深,法律法规掌握不透,基本警务技能和群众工作能力欠缺,不能做、不敢做、不善于做、不能熟练做群众工作。个别民警大案破不了,小案办不好,办事效率低,服务质量差,甚至调处矛盾纠纷不但不能“案结事了”,反而把自己卷入其中,甚至与群众发生冲突,形成更加尖锐的涉法涉警矛盾。


  (三)从机制看,“细微警务”仍面临推进乏力和机制滞后的发展瓶颈。首先,“细微警务”的工作内容不完善。目前,广安实施的“细微警务”只限于警民沟通、打击防范、管理创新等方面的几个具体点上,与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新期待、新要求相比,其范围仍显过窄,内容仍不具体,细节仍需改善,特别是群众动员机制仍然欠缺。其次,“细微警务”的推进发展不平衡。各地在工作中偏重于打造本地工作亮点,忽略了学习和推广兄弟县市的先进经验,一些成熟的工作方法和警务模式未能在全市范围内推广运用。第三,“细微警务”的工作机制不健全。以“社情民意”为导向、以“立体沟通”为平台、以履行“打击维稳主责”为核心、以创新“公安社会管理”为支撑、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为目标的“细微警务”工作体系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四、深化“细微警务”的思考


  公安工作,从根本上说就是群众工作。广安“细微警务”的探索和实践说明,新形势、新任务下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必须坚持和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其突破口在于牢固树立民生至上理念,以“社情民意”主导警务实战。其着力点就是贯彻“细微警务”理念,从关系群众根本利益的细微小事入手,注重解决公安工作的细微环节,从而解决好、维护好、实现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要始终把“细微警务”作为深化和改进公安群众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与公安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融为一体,从而不断提升公安群众工作的水平、质量和效果。


  (一)认知决策上,应做好“三个统筹”。针对认知缺位问题,应向公安机关的决策者、参谋智囊团队和广大民警,灌输“细微警务”的基本思路和核心理念,进一步增强贯彻“细微警务”理念、深化公安群众工作的理念。各级参谋智囊团队要按照“民生至上”要求,切实将关系群众根本利益的利益诉求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矛盾进行科学统筹,使之作为公安决策的目标引领和价值追求。各级领导要正确树立科学的政绩观,切实将“细微警务”与公安业务、群众利益进行科学统筹,在决策时既强调打击破案主责,又注重治安防控,更注重维护好广大群众的现实利益,特别应做好服务群众的“小事”,办好涉案标的小、影响范围不大的“小案”。广大公安民警要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和“多为‘小善’、‘恶小’不为”的思想,时刻注重执法服务中的细节体现,在执法服务中将管理与服务、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科学统筹,既尊重群众意见和利益诉求,又注重执法服务的具体过程,特别是执法行为的公平正义,使公安民警贯彻“细微警务”理念的过程,成为公安机关尊重民意、维护民利、促进理解、增进互信的过程,为组织动员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管理奠定坚实基础。


  (二)作风能力上,应做好“三项培育”。针对民警群众工作能力欠缺问题,一是要围绕公安民警“价值观”,开展宗旨理念教育,重点增强民警的群众观念和宗旨意识,解决民警“不愿做”群众工作问题。当前,应以公安民警职业精神培训为抓手,扎实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活动,区别不同年龄、不同履历、不同岗位开展革命传统、理想信念和政策形势教育,引导广大民警提升对人民公安为人民、廉洁公正执法的职业道德认同和对“细微警务”理念的认知认同。二是要围绕公安民警“精气神”,开展形象培树工作,重点提升民警的整体形象和工作作风。要加强民警警察礼仪培训,让民警在警民沟通中时刻注重礼仪形象、语言交流、服务态度等细微环节。要坚持开展队伍作风能力建设,教育民警坚持正确的群众立场,努力做到“两要、两不要”,即:要深入群众之中而不要游离在群众之外;要站在群众的前面而不要成为群众的对立面。要教育民警牢记公仆身份,端正工作态度,珍惜群众感情,带着“真情”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始终把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群众需求作为第一选择,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听民声、察民情、解民意,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满腔热情为群众提供服务,决不三心二意,不虚情假意。三是要围绕群众工作“基本功”,开展工作能力培训,重点提升民警的工作技巧和沟通能力,解决民警“不会做”群众工作问题。当前,应以“三懂四会”为目标,扎实开展群众工作基本方法、语言艺术、沟通技巧、政策法规等培训工作,让民警能与群众“说上话、话达理、理通情、情接法”,“口和、心和、行为和”,互谅信任。沟通方式和技巧上,既要畅通传统的警民沟通渠道,继续做好警营开放、换位体验、开门评警、开门接访、喝坝坝茶、农家夜话等活动,又要跟上社会发展步伐,拓展 “网络警署”、“社区QQ群”、博客论坛、短信飞信等警民沟通渠道,拉近警民距离,认真倾听民意,及时掌握民情,引领公安工作,服务广大群众。


  (三)内容机制上,应做好“三个拓展”。针对“细微警务”探索实践中范围不够广泛、内容不够精细、机制不够健全问题,深化细微警务还需公安机关所有职能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广泛深入参与。主要应从以下三方面拓展:一是范围上应拓展到公安机关的各个警种部门,二是内容上应拓展到公安机关的各项工作职能,三是机制上应拓展到“细微警务”的各个具体环节。机制建设上,针对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建议,以及利益受到损害的群众,要建立健全群众利益诉求实现机制;对公安机关职责外的事项,要建立健全群众利益协调机制。针对群众法制教育和部分群众盲从于“伪舆论”的薄弱环节,要建立健全群众法制教育机制和社会舆论导向机制。要建立健全群众组织动员机制,组织动员群众积极投身社会治安防控工作。要建立健全群众监督工作机制,把执法和服务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把公安工作的评判权真正交给群众。此外,作为推进手段,要建立健全民警行为管理约束机制和群众工作考核机制,用管理与考核的办法来评价公安群众工作。


  作者简介:


  申化军  四川省广安市公安局政治部


  [①] 广安区分局协兴派出所四新警务室民警肖文海为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而探索总结的工作方法。“三查,即查乡镇网吧、游戏厅内有无留守儿童,查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对象有无留守儿童,查在街上混迹的人群有无留守儿童。四有即有留守儿童花名薄、家庭住址、学校班级,有留守儿童家长在外务工的联系方式、地址,有留守儿童老师、所在村组干部的联系方式、地址,有留守儿童在家监护人或亲友联系方式、地址。五定期即定期和留守儿童家长通信、通电话,定期了解留守儿童的在校表现,定期开展法制安全教育课,定期走访留守儿童在家监护人、亲友和村组干部,定期到留守儿童家中开展帮扶活动。


  [②] 邻水县公安局牟家派出所马渡河警务室民警冯永明探索总结的工作方法。主要包括熟记法、归类法、联系法、代办法、督办法、调解法、帮扶法、布网法等八方面内容。


  [③] 武胜县公安局民警陈立明总结提炼的工作法。主要包括巡(走街入巷巡防)、查(查看防范漏洞)、问(问询新进人员)、帮(帮民做实事、好事)、调(调解矛盾纠纷)、教(教育工作对象)等六方面内容。


  [④] 岳池县高石梯警务室民警丁平总结提炼的工作法。其主要内容包括“勤”(即勤走访、勤记录、勤搜集、勤宣传、勤研判、勤回访)、“管”(即管辖区人口、行业场所、重点单位、留守儿童、农民工)、“联”(即联防、联治、联系)、“解”(即排解民忧、调解纠纷、化解矛盾)、“育”(即开展法制讲座、普法教育)等五个方面。


  [⑤]其主要做法是:一是抓作风“小工程”,通过大力实施“形象塑警”、“群众满意”、“作风整肃”三大工程,塑警队“大形象”。二是搭交流“小平台”,通过积极搭建警民“换位体验”、“网络沟通”、“文化社区互动”三大平台,拉近警民心灵距离,促警民“大沟通”。三是建防范“小网络”,通过建好派出所这一治安管控“桥头堡”、警务室这一治安管控“减压阀”、群防网这一治安防控“后备军”,满足群众安居乐业需求,做安居“大工程”。四是办扰民“小案件”,在严打各类违法犯罪同时,深入开展“如实立案”专项整治活动,加大涉校案件查处力度,认真开展“办小案”活动,有效解决直接影响群众利益的“小案”,促治安“大平稳”。五是抓民生“小帮扶”,树和谐“大品牌”。广安区分局把关爱延伸到监管场所,建立在押人员心理辅导室,解决在押人员心理不良隐患;把关爱延伸到帮扶群众工作中,建立“警察义工联盟QQ群”,帮助困难群众排忧解难,提升了警民和谐“粘合度”,深受社会各界好评。


  [⑥]即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中,统筹社会资源,将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保险公司快处快赔有机结合,快速调处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各种矛盾纠纷,及时有效维护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⑦]即邻水县公安局利用流动测速车、移动监控车、红灯抓拍系统、“全球眼”监控网等设备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交通违法行为。


  [⑧] “网络警署”是指在公安互联网上开设《谏言献策》栏目,开通网络民意“直通车”,开辟“平安警务之家”(社区警务QQ群),进行警情预警。“101”网络警务模式是指对群众的咨询、意见、建议和办理证照等事项,实行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外网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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