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单位: 全国警用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 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jiangbei
历届评选

由网络舆情进路探析应对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处置机制的构建

2013-06-07 10:13:12  作者 : 陈文彪  来源 : CPS警装网


  网络群体性事件,指在互联网上发生的有较多网民参与讨论的事件,是在一定社会背景下形成的网民群体,利用网络大规模发布和传播某一方面信息,以表达诉求、舆论、发泄不满,并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社会现象。网络群体性事件具有影响范围广、放大效应明显等特点,近年来在互联网进入Web2.0阶段后,博客网站、网上即时工具、搜索引擎“点对点”技术的迅速发展,为网民提供了更为直接、便捷的表达空间,在互络上发出一个帖子引发网民热议,造成 “百万级点击率”的“网上群体性事件”屡见不鲜,例如以“史上最牛”、“天价”等词搜索,就会发现“史上最牛的中部地区处级官员别墅群”、“史上最牛公章”、 “史上最牛的官员语录”、 “史上最牛的官腔”等话题,成为网上热点,形成网络与媒体的互动,互联网为传播载体传遍世界任何一个网络所能够延伸到的角落,并有可能被高倍放大,最终成为重大网络群体性事件。


  一、当前网络群体性事件的现状分析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同时随着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分配方式等日益多样化,社会呈现出多种形式或复杂结构,以民生为主体的社会矛盾十分突出,由此引发的网络群体性事件多样多发。


  (一)网络群体事件的社会心理分析


  1、同情心理。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现实生活中的敏感问题、矛盾在网上常受关注,因民众不满情绪易引起 “共鸣”,缘于共同感受,一有“导火索”,就有可能使个案演变成群体性事件。尤其是弱势群体、利益受损群体在现实中的遭遇反


  2、正义心理。随着我国民主进程的不断推进,人们对政治参与意识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明显增强,行使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成为民众生活中的重要内容。而敢于质疑权威的群体参与网络讨论,发表个人主张对现实社会中出现利益分化和不公平、不公正事件表达出不满和焦虑之情常有发生。


  3、好奇心理。围观者对群体性事件感到刺激,常在事件发生后被吸引过来,多与事件目的无利益关系,参与网络群体事件的目的,主要在于以一种娱乐恶搞的心态,以制造混乱为乐事,从人们的慌张和秩序的混乱中获得乐趣[1]。


  4、自私心理。这类群体把事情搅浑,可能进一步煽动、鼓噪,扩大事态,制造混乱,以达到实现私利的目的。少数境内外敌对势力渗透破坏,利用社会热点、重大活动等造谣滋事、煽动蛊惑,引起群体性事件。


  5、扭曲心理。当前,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新兴媒介快速发展,因未能建立起反映诉求的平台,缺乏有效地监管,个别群众就会带着强烈的不满情绪和怨气,在网上渲染事件,甚至歪曲事实,攻击党政机关和执法部门,引发舆论炒作。


  (二)媒体舆论负面炒作的分析


  社会信息化的发展,直接的体现就是信息流成几何的增长,信息内容将形成多元化,各种片面、虚假、甚至有害的信息经媒体炒作,出现混淆视听,严重扰乱民众的思想,引发网络群体事件,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尤其是媒体频频出现的涉警负面报道,仅年来,就先后出现杨佳袭警案、哈尔滨六警察打死大学生案、云南看守所躲躲猫案、河南省跨省追捕网上发贴人案、杭州飙车案、湖北邓玉娇案等一批在全国范围内产生重大影响的涉警事件,纵观每一起案事件,其源头都发自媒体或网络,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公安机关的的威信,损害了公安队伍形象。


  (三)政府部门公信力缺失的分析


  1、两种网络舆论形式。调研中互联网专家指出,在涉及公共权力的互联网舆论中,实际存在着两个舆论场,一是各级党和政府通过权威发布和权威解读等方式,自上而下主动释放信息而形成的“官方网络舆论场”,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是信息的主要来源,网络等新媒体只是传播载体。另一种是依靠网民自下而上的“发帖,灌水,加精,置顶”而形成的“民间网络舆论场”,草根阶层是这种传播模式的主体。实践中,“官方网络舆论场”在涉及国家大政方针等重大题材上占据主要地位,而“民间网络舆论场”更倾向于民生问题、贫富差距、贪污腐败、行业垄断、社会保障、城乡差距、利益表达机制等民众关心的话题[2]。


  2、干部管理不当。纵观诸多网络群体事件的发生和升级,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政府有关部门的信息不公开不透明,出现该公开的不公开,或前期公开后期不公开,或遮遮掩掩地公开,或成绩公开问题不公开,这些做法既不能使政府工作置于民众的监督之下,丧失应有的公信力,又不能让民众及时了解事实真相,侵犯了民众的知情权,还给别有用心的人留下可乘之机,谣言惑众。还有的基层干部对互联网存在明显的对立情绪,认为网络热点事件大多是“炒作”,不足为信,不够重视。领导干部对当前网络传播的规律理解程度不深,还习惯于“宣传部把关”,结果导致“小问题引发大热点”, 思维滞后,社会积怨越来越深。


  3、侵犯民利问题。政府有关部门重速度、轻管理,重开发、轻环境,重发展、轻稳定,搞重复建设、盲目建设。民众观念淡薄,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在征地拆迁、企业改制、移民搬迁、股权分割、投资建设、物资分配、环境保护等过程中,极少数干部将权力介入市场,和资本相结合,形成权力资本交换、权力资本腐败等现象,甚至侵吞利害关系人的合法财产,中饱私囊,破坏市场经济竞争中的机会平等原则,破坏社会应有的基本公平和正义原则,导致利害关系人没有依法获得应得的合法财产,利益严重受损,甚至形成绝对被剥夺的局面,从而引起利益关系人强烈不满。而在发生纠纷时,涉案的少数地方党政部门和司法机关又官僚主义严重,无视受损民众的利益,不能及时给予保护,妥善解决利益纠纷和争议,从而导致利益受损民众更加不满,引发网络群体事件[3]。


  4、弱势群体话语权缺失。我国社会贫富分化,强弱分化趋势十分明显,弱势群体话语权严重缺失,目前我国以普通工人和农民为主的贫困人口数量极其庞大,大约有2.2亿人左右,处于十分窘迫的生活困境之中,逐渐成为社会低层,。他们不仅生活贫困,在社会公平与公正方面也处于弱势和不利地位,与强势群体相比,他们缺乏利益诉求的有效渠道,甚至有可能本身在社会决策和制度安排中遭到排斥[4]。


  二、提高应对网络群体性事件防范和处置能力的必要性


  (一)预防网络群体事件的发生


  二十世纪末世界各国推行的社区警务战略以及我国提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调执法部门要依靠民众的力量预防控制违法犯罪,随着互联网和移动通讯技术高度发展,人们可以通过互联网等传播媒介,谈论经济、政治、社会等各方面的问题。正如亨廷顿 在《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中通过大量的事实分析后指出的“现代性孕育着稳定,现代化过程却孕育着不稳定”,现代化过程实际上是“一个克服社会动荡的历史阶段”。当前我国正处在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民众在互联网方面的法律意识相对较为薄弱,负面的网络群体事件潜在着犯罪可能性,这需要公安机关对网络群体事件充分做好预防工作,实现源头预防,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坚持孤立、打击极少数与团结、争取大多数相结合,尽可能扩大教育面、缩小打击面。


  (二)把握舆论导向


  社会信息化的快速发展,对公安机关应对网络群体事件提出了新挑战,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舆论引导正确,利党利国利民;舆论引导错误,误党误国误民。”周永康、孟建柱同志对公安舆论引导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不断提高公安机关舆论引导能力,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顺应时代发展,深化观念转变,以开放姿态面对社会信息化条件下的各类传媒,争取营造一种警民互动、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公安工作的良好舆论环境。


  (三)化解社会矛盾


  随着公民民主政治意识增强,网络群体事件中利益维护型就占到总数的80%以上,甚至有学者认为99%的网络群体事件是因民众利益受侵害,诉求渠道不通畅才引起的。在我国民众对利益纠纷、矛盾,诉求的主要渠道是信访和司法,但由于信访部门无权对案件作出裁决或判决性处理,导致重复上访的比例已达到30%,有的地方甚至高达50%。从司法渠道来看,现有的司法机制难以化解诉求的最后防线。因以,公安机关应发挥好党委政府参谋助手作用,为及时有效地疏导缓解民众的不满情绪,能起到预防和减少各类群体事件的“减压阀”作用。


  三、探析构建应对网络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机制


  公安机关作为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者、保障者、促进者,必须主动肩负起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的使命,在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快速发展的时代必须建立起具有新时代特色的应对网络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机制。


  (一)培养网监人才、建立舆情研判机制


  1、加强培训作为提高应对网络群体事件的重要“助推器”。加强培训是应对新形势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着力提升公安机关维护稳定能力、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公安机关要把加强培训作为提高应对网络群体事件的警务实战能力的一个重要“助推器”,首先要加强对主要领导的培训,切实提高其把握大局、驾驭复杂局势和网络社会管理的能力,努力造就一批公安舆论引导工作的指挥者、决策者。其次要加强对分管领导、新闻发言人和专职人员的专门培训,切实提高公安干警应对网络群体事件的警务实战能力工作的理论水平及策略技巧。要进一步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提升培训效果,加强应对监察网络群体事件处置战术的普及教育,采用案例教学、研讨交流、模拟新闻发布等形式,务求实效。


  2、释理说法、培养网监人才。努力培养一批公安网络监管专家型人才,确保一旦发生网络群体事件,能够随时拉得出、打得赢。公安机关要建立起一支层次分明、触角灵敏、覆盖面广的公安网络监管队伍。一是网评员队伍。培养一批网络写手,造就一批网络“意见领袖”,多讲“网络语言”、少讲“官话套话”,采取主动设置网上议题、及时转移网上敏感话题和及时解答、跟帖等专门手段,引导网上舆论,做到一旦有事、全警响应、万人跟帖、快速平息。二是专家队伍。聘请若干名法学专家、律师和社会工作者,建立网络监管专家库,在发生重大网络群体事件时,组织他们在媒体发表权威意见,释理说法[5]。


  3、建立舆情研判机制。舆情研判的重点在网络,要积极推进网上舆情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建立信息汇总研判平台,加强对获取信息的筛选、甄别和分析,对各种不稳定因素发展变化趋势尤其是是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预测,确保一旦出现负面舆情,在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澄清事实真相,掌握话语权,及时发布信息,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对网上出现煽动策划、组织实施破坏活动的行动性信息,要网上侦查和落地调查同步开展,防范风险发生和形成群体性事件的现实危害。


  (二)营造互动和谐网络氛围、构建处置机制


  1、积极化解民怨。以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和群众满意率为重点,着力构建新时期的和谐引导群众正确认识自己的根本利益与实现自己利益的途径,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协助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妥善解决群众诉求,促进政府践行以人为本的理念,通过改善民生建设,健全和完善现代社会公平制度,从根本上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同时,要把宣传教育疏导贯穿整个处置网络群体事件过程中,及时把事件真实、正确的信息向公众发布,在法制的轨道上维护合法权益。


  2、把握社会主流信息。通过加强与媒体的良好合作,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舆论引导方针,做到深入基层和一线,掌握第一手舆论引导资源和题材,通过调查研究,公安机关要在第一时间通过媒体真实切准时代发展的脉搏,善于开展舆情分析,掌握主动权,突出应对性,提高化解能力,紧紧把握媒体的关注点和需求点。


  3、构建预防和处置机制。注重分析参与网络群体事件人员的心态,分析其利益导向、对抗力量的强弱来确定心理攻势的方式,对其形成心理压力,减弱事件持续时间,最终平息事件。开展心理攻势对网络群体性事件进行处置应注意三个结合:


  ①应与发动群众相结合。,集中官方媒体宣传力量,统一口径、统一行动,全方位、立体式展开心理攻势,通过高强度、不间断的舆论宣传,涣散其闹事群体的斗志。另一方面,充分教育和引导基本群众,揭露少数为首分子的的阴谋,引导广大群众从迷惘中清醒过来。


  ②威慑与联盟攻心相结合。在必要的情况下,需制造强大的处置威慑阵势,施加心理压力,造成心理恐慌。


  ③感化教育与严厉惩处相结合。要特别重视做好参与网络群体事件人员的感化争取工作,真心实意爱护关心群众,以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信赖。


  (三)打造网络信息化平台,深入推进虚拟社会动态管控


  公安机关要善于统筹兼备网上网下两个战场,按照“积极引导、依法管理、整体管控、确保安全”的原则,按照虚拟社会现实化管理作为一个整体来把握,落实上网实名制,采取把网站当公共场所管、把网民当现实人口管、把偏执网民当重点人管的办法,通过在网上设立警务室、开展“网络警察”,开通公安微博及时准确发布信息,与政府机关合作建立公民建议QQ群,网民可在群中在线向政府部门提出建议,完善网络时代的政府信息新闻发布,主动设置议题,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提高政府传播效果等,由公安机关为主实现对网络虚拟社会的现实有效管控。要推动全警触网,调动各警种力量,建立网上网下综合打击、整体作战机制,着力提高网上发现、警情研判、防范管控、处置打击等能力,减少网络群体事件的发生率。


  当前我国进入了社会结构的转型期,也是社会矛盾凸现期,网络群体性事件已然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和制约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公安机关是政府的重要组成部门,公安机关的职能与广大民众的处益息息相关,形势的发展迫切要求公安机关加强对网络群体性事件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因此,提高公安机关应对网络群体性事件防范和处置能力,对于营造良好网络氛围、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任 龙,任 军.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中开展心理攻势研究[J].公安研究,2009,(5).


  [2]代群 、郭奔胜 、季明 、黄豁 。各级干部应将网络民意看成人民群众诉求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对待、及时回应[J].了望,2009,(22).


  [3]赵永琛.群体性事件应对与和谐社会构建[J].公安研究,2010,( 9).


  [4]马林.涉警民意表达发媒介化趋向探析[J].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10,(4).


  [5]吴永文.关于提高公安机关舆论引导能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思考[J].公安研究, 2010, (1).


  作者简介:


  陈文彪 (1955-  )男,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警务战术教研室主任,副教授,从事警务指挥与战术教学与研究




  新闻稿件欢迎直接联系:QQ 34004818 微信公众号:cpsjyzb

我要评论

表情 验证码 评论

0 条评论

  • 还没有人评论过,赶快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