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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轮训轮值、战训合一”训练模式目标定位的思考

2012-10-29 09:22:35  作者 : 李爱国  来源 : CPS警装网


  至2009年底,全国已有91%的市级和68%的县级公安机关实行“轮训轮值、战训合一”的训练模式,其有利于解决工训矛盾、战训脱节等问题的重要作用得到了充分肯定。当前,“轮训轮值、战训合一”训练模式已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展开,为公安教育训练工作带来了新的活力。


  然而笔者对“轮训轮值、战训合一”训练模式的发展进程进行了研究和分析之后,发现不少地区和部门对“轮训轮值、战训合一”训练模式的主要训练目标的定位表现出了两个令人担忧的极端倾向:一种是概念模糊,把所有的教育训练都冠以“轮训轮值、战训合一”的称谓,出发点就是要赶上形势,不甘人后(限于篇幅,此种情况在此不作过多评论)。另一种情况是把“轮训轮值、战训合一”训练模式与香港警察机动部队的训练目标完全重合:“主要职责是随时候命出动,以应付香港发生的内部保安问题,如应付骚乱、暴乱、执行戒严等;其次是执行各总区的日常式紧急任务,如一般的反罪恶巡逻,人群管理及控制,以及应付突发性大型灾难事件等等①。” 战斗队的功用被夸大,而训练班的效果却难以保障。


  一、“轮训轮值、战训合一”训练模式目标定位的偏移情况


  笔者经查阅多本学术期刊了解到,自2003年至今,以“轮训轮值、战训合一”或相关术语为标题进行论述的文章中,大多数都对“轮训轮值、战训合一”训练模式参训队伍的机动作战能力和在处置突发事件上发挥的作用给予充分肯定,进而强调了对战训队伍编成和指挥调度机制、装备保障等方面进行研究和加大投入。这样一来,就可能产生了一种误导:“轮训轮值、战训合一”训练模式的主要训练目标是不是应该定位在“作为公安机关应急机动力量,以应对突发事件”上!从而使得各级公安机关只注重具体工作任务的完成,而把“切实提高民警综合素质”这个真正的教育训练目标给淡忘了。


  有研究者对某省某地市2011年参加全员轮训的五期培训班共801名警员进行了《在职民警培训相关信息》问卷调查,部分结果如下③:


  在回答“你对我国当前在职公安民警培训工作的总体印象如何?”的问题时,有17.6%的参训民警选择了“没感觉”,17.3%的参训民警选择了“不行”,两项合计超过参测警员的三分之一。在回答“你觉得加大在职民警培训力度是不是提高公安队伍战斗力的最好方式?”时,有36.4%的参训民警选择了“不是”,有9.2%的参训民警选择了“不知道”,两项合计接近参测民警的一半。在回答“你对‘战训合一、轮训轮值’的了解是什么?”时,有6.0%的参训民警选择了“是公安机关应对突发事件的好方式”,有25.8%的参训民警选择了“是提高民警实战能力的好手段”,有17.3%的参训民警选择了“不太清楚具体内容”,有51.0%的参训民警选择了“走形式的成份多,实际效果不好”。


  从以上调查结果中不难看出,基层民警对当前的公安民警在职培训、特别是“轮训轮值、战训合一”训练模式的认可程度并不高!之所以出现这样的问题,笔者认为,就是因为当前一些地方的公安机关领导不认真研究“轮训轮值、战训合一”模式的特点和本地本部门的实际,再加上过于追求业务绩效,有意无意地将“轮训轮值、战训合一”训练训练模式的训练目标进行了错误定位,导致参训民警苦于应付各种“战斗任务”,没时间也没精力真正从“轮训轮值、战训合一”训练中取得应有的收获。


  二、“轮训轮值、战训合一”训练模式的特点分析


  “轮训轮值、战训合一”训练模式毕竟主要由香港“特区”借鉴而来,又最先在广东、上海等发达地区得到较好开展,应该是有其特殊性的:


  1、强大的经济发展作支撑


  从香港警方的整个警察机动部队的运作情况和上海、广东等地操作情况来看,进行“轮训轮值、战训合一”模式的训练涉及到较高的的资金、场地、设施、人员等的要求,而香港2011年人均生产值282240元人民币,上海人均生产值745726元人民币的经济实力,为“轮训轮值、战训合一”训练模式的施行提供了强大的经济支撑。


  2、“大都市”高密度人口导致的巨大治安压力


  香港人口密度是6359人/平方公里,上海人口密度是3631人/平方公里。而人口密度大就是导致“大都市”地区治安问题突出最大的特点,因为人口密集必然在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处置上必须形成快速、灵活而具有实效性的警力储备,否则一旦出现如香港的双十事件等突发性事件、特别是群体性突发事件时,很可能导致局势失控的局面。所以具备警力储备功能的“轮训轮值、战训合一”训练模式对“大都市”警察训练而言是比较合适的。


  3、特殊的警种构成适应训练勤务要求


  香港警察机动部队虽说有全警参与的提法,但由于其在警察体制中就将着装警察与文职人员区分开,所以训练和勤务模式都与参训人员日常工作模式很相近;而上海在操作中也首先是“组织一定年龄和警衔的治安警、交巡警分期分批至市局的两个培训基地( 即现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培训三部和四部) , 参加以提高民警警务实战技能和体能素质为主要内容的全封闭式集训, 同时作为市局机动部队参加值班备勤、处突防暴和治安整治工作, 从而达到“战训合一”的目的②。”所以“轮训轮值、战训合一”训练模式的参训人员构成也是一个必须考虑的问题。


  4、充足的警力保证训练、勤务时间


  香港警察机动部队的整个训练、勤务周期是77周,而上海的训练安排是12周,这样的安排能够真正保证训练的实效性。当然,要完成这样长时间的训练计划,实际并不是个时间保障的问题,而是警力数量能否保障运转的问题。香港的警察与市民之比是万分之三十九点三九,而且不包括文职人员。由此说明,“轮训轮值、战训合一”训练模式的有效运转必须有充足的警察数量作为保证。


  另外必须特别强调中国香港特区与中国内地在社会背景或者说警察体制上有非常重要的区别:


  中国香港特区政府之所以愿意斥巨资操办起PTU这样一种警察机动部队的训练、勤务模式,应该说实属其无奈之举,因为无论是在“97回归”以前还是以后,“香港政府”除了警察外都没有其它武装力量可以调用。为防止如1956年发生的“双十”大暴乱一类的社会动荡,“香港政府”就只能打造一支自已可以有效调动并使之发挥作用的“蓝帽子”部队。而中国内地却因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存在而大大降低了这种风险。


  三、“轮训轮值、战训合一”训练模式目标定位不当可能导致的后果


  如果公安教育训练部门又不能真正把握好本地区实际,就难以真正做出适合于本地公安实际的“轮训轮值、战训合一”训练模式的目标定位,产生下列消极的后果:


  (一)经济压力增大。


  我国内地大部分地区经济本就与上海、广东和香港有不小的差距,而且当前为解决工训矛盾,“轮训轮值、战训合一”训练模式已在内地县级公安机关推开,如果要真正在职能上取得“作为公安机关应急机动力量,以应对突发事件”的效果,势必在警力配备上和特殊防护装备、运输装备、通讯联络装备和经费保障上增加一笔庞大而又特殊的开支,这对各级政府而言不能不说是一个沉重的经济负担。


  (二)训练时间难以保障。


  知识的学习和技能的训练,本就有其特殊的规律性,特别要想学以致用,就必须对知识有足够的时间去理解、记忆,对技能有足够的时间去练习、巩固。而中国内地不少地方公安机关连公安部2003年在《关于加强基层和一线公安民警实战训练工作的通知》中提出的“各级公安机关要结合实际,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做到基层和一线民警每年参加一个月(30个训练日、180学时)的集中强化训练,并形成制度长期坚持下去。”的要求都达不到,最多只能提供15天训练,这对真正保障“轮训轮值、战训合一”还有不小的差距。


  (三)学习训练目标难以达到。


  “边干边学、在学中干、在干中学”虽然也是一种很好的学习训练模式,但这需要在时间、事务、参与人三者形成一种相互协调的条件下才可能真正获得学习训练效果。如果时间仓促、事务零乱、参与人基础参差不齐,那么学习训练目标的实现几乎是不可能的。


  (四)加重民警的身心疲惫。


  如前所述,如果在目标定位上不是为参训民警的训练提高着想,而是为了缓解治安压力,完成业务工作,特别又在资金装备、训练时间、训练计划内容和具体操作程序上缺乏合理的安排和保障,必将导致参训民警疲于应付,而且这样的应付还与他们业已相对适应的、本就已经超负荷的公安工作生活节奏不合拍,进而加重了参训民警的身心疲惫。


  四、“轮训轮值、战训合一”训练模式目标定位的对策建议


  (一)明确“轮训轮值、战训合一”的目标定位


  首先,必须明确“轮训轮值、战训合一”训练模式不是完成公安业务绩效的面子工程,而是真正提高公安民警综合能力的素质工程。训练目标必须定位在公安部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公安教育训练工作的意见》中 “各级公安机关和各部门、各警种必须把教育训练工作置于公安事业的大局来谋划,置于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来把握,置于促进公安队伍全面发展关键环节来摆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教育训练工作,全面提高公安教育训练工作的整体水平,全面提高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的要求上,要注重公安教育训练工作的系统性和优先性的特点,而不能被片面性和功利性的表象蒙蔽了视线。必须从关爱民警的角度出发,提高公安民警综合素质,促进公安民警和公安机关都能良性、健康和可持续的发展。只有这样,面对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局面,公安机关才可能真正实现应势而变,创新发展。才能真正担负起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社会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使命。


  其次,如果真正要在“轮训轮值、战训合一”训练中追求更多的实战效果,就必须在充分考虑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的条件下,有规划性地在资金装备、相关知识技能学习时间、预案制定、事后总结点评等环节上真正落实到位,使参训民警在有“状况”时能得到训练提高,在没有“状况”时制造“状况”也能得到训练提高--即真正学习并掌握对“突发状况”的处置能力。


  (二)以科学发展观指导“轮训轮值、战训合一”。


  根据中共公安部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公安教育训练工作的意见》中“要进一步增强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公安工作的自觉性,努力做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三项建设”的积极实践者、推动者。”的要求,我们必须将公安教育训练工作用科学发展观的标准进行衡量,将“轮训轮值、战训合一”的训练模式纳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视野中进行检验。


  第一,从全面发展的观点出发,必须注重“轮训轮值、战训合一”训练模式对公安民警素质提高的整体功用性,切忌追求外在形式上的感官刺激和个别功能上的舍本逐末。各级公安机关要从本地区实际出发,全面提升广大公安民警履行职责的能力,提高推进落实“三项建设”的能力和水平。这就要求在训练内容上不但要有包括处置突发事件、值班备勤、巡逻防控、抢险救灾等实战化内容,更应该包括基础能力(如体能、射击、群众工作、执法水平等)维持训练、纪律作风强化训练、专业能力提高训练等等。


  第二,从协调发展的观点出发,必须将“轮训轮值、战训合一”训练模式放在公安教育训练的整个大系统中来谋划,既要发挥其有利于解决工训矛盾、战训脱节问题的优势,又必须防止两个不利后果的发生:一是由急功近利思想导致的公安教育训练在层次上和效果上的降低;二是冲淡其它训练模式的功用。


  第三,从可持续发展的观点出发,必须看到社会的发展进步对民警素质提高的要求。在经济全球化、知识大爆炸的今天,一方面固然不应该忽视直接经验取得的重要作用,但另一方面既必须提高对间接经验获取重要性的认识,更必须提高间接经验的获取能力。


  唯其如此,公安民警参加“轮训轮值、战训合一”训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才可能被激发出来,“轮训轮值、战训合一”训练模式才可能真正成为公安机关破解公安教育训练难题、提高公安教育训练效能的有效抓手。


  注释:


  ①董太粮.香港警察机动部队训练模式及启发.《警察实战训练研究》2008.1;


  ②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对“轮训轮值”创建五年来的思考.《上海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6.2。


  ③为避免本调查数据反映出的情况对调查者及被调查者产生不必要的影响,此处省略具体人名和地区名。


  参考资料:


  1、王先琳.“轮训轮值 战训合一”是提升训练工作质量和效能的好模式.《警务实战训练研究》2011.1。


  2、王卓.“轮训轮值、战训合一”训练模式在实施中的误区.《公安教育》.2008.9。


  3、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用“四个创新”有效破解工训矛盾实现训练效益最大化.《公安教育》2009.1。


  4、孙继军.“战训合一、轮训轮值”模式下警务实战训练中的速成原则.《武汉公安干部学院学报》2008.3。


  作者简介:


  李爱国(1970年-)男,云南省红河州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教务处副处长,公安部第九期警务实战教官班学员,主要从事警务实战和警察心理行为训练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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