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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群体性事件处置初期问题的思考

2013-03-25 10:13:12  作者 : 邓学伟  来源 : CPS警装网


  前  言


  2010年2月,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法治蓝皮书》。蓝皮书指出,2010年社会治安形势仍然会比较严峻,社会还没有完全走出金融危机阴影,一些群体就业困难,贫富差距加大,相对贫困人口增加,各种社会矛盾引发的各种群体性事件多发、频发。要防范和制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需要政府各部门齐抓共管、分工负责,形成有效的危机应急管理机制,认真研究和总结人群聚集规律,认清群体形成与流言的集群效应特点,建立和完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的预警机制,加强群体性事件处置初期的情报预警、信息疏导和现场的人群驱散,将群体性事件危机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群体性事件发生的根源与处置目标


  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因各类社会矛盾和利益冲突而产生不安定因素不断出现,社会治安形势日益复杂、严峻。在这种情况下,社会变革和发展,虽然会给发展中的国家带来实际的利益,但也往往隐含着发生社会动荡和危机的可能。在社会变革和社会转型时期,发生动乱、动荡和不稳定的可能性要大大高于往常,这是因为社会转型期实际上“处在这些同时产生而又相互冲突的要求所造成的压力之下”。


  “黄金机遇期也是矛盾凸显期”,这是对国家发展大势的准确判断。在应对全球金融危机的严峻挑战、救经济保增长的紧要关头,一些地方由于各种矛盾积累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格外牵动整个社会的神经。在这种社会情形下,政府的控制方式需要在改变,控制手段需不断更新。公安机关的性质和职责决定了公安机关是处置群体性事件的主要力量。不论动因如何,群体性事件对社会稳定的破坏作用是客观存在的。群体性事件发生时,从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公安机关必须予以及时有效地处置,不能让其任意蔓延。达到“ 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的处置目标。


  二、群体性事件的核心本质


  只有系统深入分析群体性事件现象和过程,尤其要摸清群体性事件产生的根本规律,才能研究出预防、制止和处置这些现象和过程的问题。产生群体性事件过程的作用机制可分为原因和条件。原因和条件共同作用,才是造成、产生群体性事件的本质结果。条件,本身就其性质而言是不能引起暴力冲突的,而只是促进、便利、加强、保证原因发生作用的催化剂。原因和条件之间存在着紧密联系和相互作用。群体性事件的产生归根结底是利益群体的意向原因和外部客观环境条件相互作用的结果。


  群体性事件的核心本质是一种冲突,即人与人、群体与群体之间交往和互动的过程中,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而产生意见或利益分歧、争论、对抗,使得彼此之间的关系出现不同程度的紧张状态。社会冲突理论是社会学中的一个重要流派。科塞给冲突下定义说,冲突是价值观、信仰以及稀少的地位、权力和资源分配上的斗争,在这一斗争中,一方的目的是企图中和、伤害或消除另一方[1]。但并不是意见有分歧、利益分配不均就会产生冲突,而是需要积蓄到一定程度达到唤起状态,如果再有一起事件作为导火索以及相应的紧张情境,例如周围人群的围观、鼓动,才会冲破人的意识爆发出来。精神分析心理学家弗洛伊德最早将宣泄概念引入心理学,他认为每个人都有一个本能的侵犯性能量的储存器,在储存器中的能量会以某种方式表达出来,这种表达过程就是宣泄[2]。


  三、群体的形成与流言的集群效应


  群体是社会心理学中的一个概念。所谓群体是介于组织与个人之间的人群结合体,是其成员在心理上存在联系,在共同活动中发生相互作用与影响,在相互依存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人群集合体。一般而论,可将群体分为正式群体和非正式群体。群体性事件中的群体即是非正式群体,所谓非正式群体是指对社会治安秩序造成一定影响的且没有官方正式确认的群体。它是人们在共同的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然形成的,没有定员编制,各成员的权利和义务没有明文规定,各成员的地位和角色也没有严格的规定,群体成员是以感情为纽带,以心理相容为基础,成员之间由于利益一致、兴趣相同、信念接近、经历相似,需要时彼此容易沟通,形成个一暂时性的群体规范[3]。


  那么,这个非正式群体是如何形成的呢?纵观近年来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大部分事件都起源于一些偶发或是有预谋的事件,群体形成的初期必然存在一种预兆,不论这种预兆多么隐蔽,它都是客观存在的。在事件的事实真相还没有得到权威认证的一段时间内,人们常常会听信于流言。而流言的传播对于群体的聚集起着重要的推波助澜的导向作用,也是群体行为意向和冲突行为的导火索。流言是社会危机状态下常见的一种畸变舆论形态。“流言是社会不安定状态的反映,当社会危机四伏,或发生重大的,随着谣言的增多,流言也在社会上蔓延开来。”[4]。


  一起貌似微不足道事件,如果处理不当,正常的信息沟通渠道不畅通,流言就会乘风蓄势,成为人们传播信息、表达意志的一种方式,它会在社会中造成猜测、怀疑乃至极其强大的社会震动。流言一旦形成强大的负面舆论,它还会给人们带来心理压力、心理紧张乃至心理危机,此时人们缺少社会安全感,缺乏人际信任,群体意识极易呈现亢奋情绪状态,公众批判能力下降,相互影响感染的程度增强。此时,如果不注意关注和疏导,就会鼓动起极大的非正式群体形成,并形成集群效应,引发群体性事件,导致社会秩序失衡。


  四、加强预警疏导,强化初期处置


  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过程,从其形态变化上看,一般经历四个变化、演化阶段:潜在的对立或不一致、认知和情感投入、行为意向、冲突行为,即通过知觉认知之后形成心理和生理动员,最后将心理潜能转化为现实能力(冲突行为)。当然,这个动态模式在一些现场情景因素的影响下会发生跳跃式发展。因此,公安机关在群体性事件处置初期要主动配合有关责任单位,以情报信息为主导,采取积极疏导方式,缓解群众的情绪,控制事件的发展。在进入现场后,要尽力向现场人群显示,警察控制着警察与民众间的互动关系,而且这种控制是合法的、权威的。根据其他国家的警务实践和近年来的群体性事件处置实践表明,改革警务模式,建立灵敏、高效的情报信息系统、警务的快速反应机制及动态防控机制是做好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的重要保障。


  首先,按照警务信息化建设的要求,顺应大情报警务信息系统建设的趋势,各级公安机关应建立和完善情报信息预警工作机制,高度密切关注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因素,把握它们的相互联系及变化趋势,从对相关因素变化的动态分析入手,预测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采取各种措施防止和消除虚假流言的传播,尽可能将产生群体性事件的危机消除在萌芽状态。


  其次,建立和完善应急处置机制,按照公安部对处置群体性事件“三慎”的要求,认真研究和总结人群聚集规律,认清群体的形成与流言的集群效应以及群体暴力行为的形成过程和特点,制定完善的处置预案,加强群体性事件处置初期的情报预警、信息疏导和现场的人群驱散,将群体性事件危机消灭在萌芽状态。


  参考文献:


  [1]L·科塞.社会冲突的功能[M].孙立平等译,华夏出版社1989.


  [2]华红琴.社会心理学原理和应用[M].上海:上海大学出版社,2004.12-29.


  [3]刘彦成.论群体性暴力事件的概念和特征 [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03(6): 50-63.


  [4]刘建明.当代舆论学[M].西安:陕西人民出版,1990.


  作者简介:


  邓学伟〔1966年11月-〕男、重庆警官业学院警察战术系副主任,研究生学历,讲师,中国军事教育学会基础委员会会员。主要从事《警察战术》、《警察参谋工作》、《警察识图应用》、《警察谋略》、《警察战术教学训练法》等课程教学。主要研究领域:警察战术、警察参谋工作、警察战术教学训练法、孙子兵法、反恐怖斗争。主要论着:主(副)编教材3本、参编教材5本,发表论文1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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