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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法官持执法仪到桂林找“老赖”

2012-08-24 09:04:08  来源 : 广西新闻网


  远在桂林的“老赖”申某,认为南宁市距离远,南宁执行法官对他鞭长莫及。于是与南宁法官玩起了“躲猫猫”,甚至将法院已查封的桂林房产又租给他人居住。申某的举动,恰好暴露了他还有另外的房产。南宁市青秀区法院作出裁决,拍卖申某名下的该套房产。8月13日,该院执行法官通过执法记录仪(简称执法仪)、高清照相机等设备,成功完成异地送达裁决书、张贴搬迁通知书等该套房产拍卖前期处置工作。


  南宁人赵某与桂林人申某,因为借款纠纷闹上南宁市青秀区法院。法院判决申某应归还赵某的欠款,判决生效后,申某未还款,赵某申请强制执行。为了完成执行,执行法官多次传唤申某到庭,但申某拒不配合。原来,申某认为,执行该案的法院远在南宁,法院对身在桂林的他鞭长莫及。再加上法院的很多执行程序上,有不少工作必须告知申某方可实施,于是,申某索性和法官玩起了“躲猫猫”。


  2011年5月,青秀区法院依法查封了申某名下位于桂林市的房产。近日,法院得知申某居然将法院查封房产租给他人使用。这也就意味着申某另有住房,可以保障生活。于是,法院作出裁决,拍卖申某名下的该套房产,并派出执行人员远赴桂林市送达拍卖裁定书、张贴搬迁通知书。


  鉴于申某多次规避执行的事实,该院执行人员在送达过程中,全程使用高清照相机、执法仪等现代化装备,全程监督执行过程,保证执行程序的合法性。也使类似申某这样的“老赖”,在法律的强制力面前无所遁形,提高了法院的执行效率。


  据了解,目前,青秀区法院共配备的10部执法仪。别看小小的执法仪只有巴掌大小,却能记录下文书送达、财产保全、执行等工作的全过程。这种高科技装备的启用,既能促进法院执法的规范化,也能防止法院因流程不规范造成案件程序上的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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