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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机关以涉案财物管理为抓手促执法规范化

2012-01-18 11:27:40  作者 : 王 霞  来源 : 中国纪检监察报


  为进一步推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公安部党委在《2011年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中要求,深化拓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据此,针对公安机关执法中存在的违规扣押、查封、冻结财产,违规处理涉案财物,随意没收保证金等问题,公安部自2011年3月起至12月底,在全国公安机关深入开展了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活动。


  北京市公安机关以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为抓手,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自开展专项治理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排查2010年以来办理的刑事案件61690起,行政案件161844起,清理涉案机动车387辆,金银玉器等贵重物品36件,现金存款及有价证券4792万元,取保候审保证金1264.11万元,依法妥善处置、整改问题案件90起,举办集中返还活动14次,涉案财物管理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


  设立涉案外币专用账户


  北京市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注重破解难题,在银行设立涉案外币专用账户,进一步规范对涉案外币资金的管理。


  为避免发生执法办案过程中将涉案外币资金直接存入本单位保险柜,或者民警以个人名义开立的外币存款账户等可能发生的违规风险,2010年9月,北京市公安局在工商银行开立了户名为北京市公安局装备财务处的外币账户,涉及美元、欧元、日元、港币、英镑、澳大利亚元、瑞士法郎、加拿大元、新加坡元这9种主流币种。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后,法制部门将涉案外币管理作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执法质量考评,进一步完善了涉案赃证物管理工作的规范。


  涉案外币账户由装财处专业财务人员运用现有财务软件进行日常管理,确保了数据更加翔实准确。同时,涉案外币单独建立账号,集中进行核算,为各级领导随时了解掌握市公安局涉案外币情况,提供了数据支持。


  健全涉案财物管理制度


  完善涉案财物管理相关制度,健全涉案财物监督考评机制,实现涉案财物扣押、收缴、保管、移送、处理各环节有章可循是专项治理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加强涉案款物及捡拾款物管理,保障各执法办案单位及其民警严格依法行使职权,提高执法办案水平,海淀公安分局在对前期涉案款物及捡拾款物管理情况进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海淀分局涉案款物及捡拾款物管理工作规定》。要求各执法办案单位必须指定不承担具体办案工作的民警负责本单位涉案款物的接收、保管、移交等工作,明确由预审部门对保证金、涉案款账户进行归口管理,建立涉案物品集中管理制度,统一移交涉案赃证物管理中心,严禁办案人员自行保管涉案财物。同时,为确保专项治理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切实做到奖优惩劣,分局将涉案财物管理工作作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终执法质量考评,对违反赃证物扣押管理等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的,视情节轻重予以扣分,进一步健全了涉案财物管理工作的监督考评机制。


  石景山公安分局涉案财物管理工作注重可操作性,从直观易懂、有指导作用的办事流程入手,精心设计了《石景山分局涉案财物管理流程示意图》和《石景山分局各执法办案单位和各派出所涉案财物管理流程示意图》,对分局和各执法办案单位两级涉案财物从扣押、移交、入库、处理等环节作了统一规范,将两级涉案财物的管理划分为4大步骤12个小环节,保证了从执法办案部门到分局涉案财物管理工作的无缝对接。作为配套措施,石景山公安分局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12个有关法规文件涉案财物管理方面的内容进行摘要编辑,附两个《流程图》(见左下图),形成《涉案财物管理政策法规汇编》小册子,发至每名民警手中,并制作30块《流程图》牌匾挂在各执法办案场所醒目位置,方便办案民警随时学习查询。


  实施涉案财物统一管理


  多年来,由于办案单位涉案财物分散管理,特别是大件物品露天放置,风吹日晒,锈蚀损坏、丢失等问题时有发生,影响了后期发还、移送等处置工作。对此,通州公安分局党委十分关注,提出了关于建立涉案财物统一保管场所的构想并付诸实施。分局主要领导多次向区委、区政府汇报,促成区政府在通州区台湖镇划出专门场地,建设“通州区人民政府公物仓”,作为区内公、检、法等执法部门涉案财物集中保管的专门场所。同时,制定出台了《通州区人民政府公物仓管理办法》,使公物仓管理更加规范。公物仓占地20亩,拥有4栋5700平方米的库房,能够同时存放各类车辆500台。公物仓自投入使用以来,已存入各类涉案物品402件,做移交、发还、拍卖处理的涉案物品317件,实现了涉案财物“有地放”、“有人管”的目标,有效缓解了公安机关涉案物品“出口不畅”的现状。


  丰台公安分局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案物品管理工作,筹建了分局涉案物品管理中心,实行涉案物品集中统一管理,有效杜绝了因涉案物品管理不到位、工作不规范引发的信访投诉等执法质量问题。按照“严格管理、规范有序、督管结合、服务实战”的原则,2010年9月,在丰台看丹地区建成涉案物品管理中心。该中心总占地面积约4000平方米,共有涉案物品库房1个,高级涉案车辆库1个,一般涉案车辆户外停车场1个,夯实了涉案物品规范管理的硬件基础。涉案物品管理中心的建成和投入使用,对提升一线民警的执法办案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使涉案财物的处置工作更加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自中心成立至今,丰台公安分局未发生任何因涉案物品处理不当引发的违纪违法问题。


  提升涉案财物管理信息化水平


  朝阳公安分局小武基派出所充分应用信息化建设成果,延伸监督触角,以信息化助推专项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一是以信息化促管理。小武基派出所研发了执法办案系统涉案物品管理子系统,即在派出所原有的“候问人员报备”系统中增加“涉案物品价值”和“候问人员随身物品处置情况”等内容的填报,明确专门领导和民警,负责涉案财物的监督和保管。完善制度建设,做到规范登记,规范管理,实现了涉案财物管理信息化。二是以信息化促规范。依据派出所网站内的“主办民警登录”系统,在每周二所领导班子例会中,由警区警长对本警区一周内受理、办结的案件,特别是涉案财物案件的处理情况逐一进行分析、通报,确保涉案财物无积存。三是以信息化促监督。坚持“以案核物”,严把涉案财物的执法扣押、管理存放、处置流程、跟踪监督“四道关口”,逐案建立台账,逐物清理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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