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交管局:国庆错峰出行 切勿酒驾
2011-09-30 09:32:43 作者 : 木铎 来源 : 新华网记者29日从公安部获悉,据预测,“十一”长假首个交通流量高峰将在9月30日、10月1日出现,10月6日、7日将迎来返程交通流量高峰。公安部交管局提示广大出行群众,注意关注当地公安交管部门发出的道路交通管制通告和提示,选择合适线路,错峰出行。
“十一”长假期间,依靠道路交通特别是乘坐客运车辆出行仍将是不少人中、短途出行的主要方式。公安部交管局提示广大群众,乘坐客运汽车出行要到正规客运站购票上车,拒绝乘坐不具备合法营运资质的“黑车”和超员车,切勿在场站外、道路边拦截客运车辆。
据统计数据显示,节假日是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相对高发期,查获的酒后驾驶行为同比工作日期间增加明显。今年5月1日起,备受关注的《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施行,进一步加大了对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查获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下降约40%,但依然有人心存侥幸。按照法律规定,醉酒驾驶、情节恶劣的追逐竞驶等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公安部交管局提示,不仅驾驶人要牢固树立“酒后不开车”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一同就餐的亲朋好友也应主动劝阻司机“开车不喝酒”,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环境,度过一个和谐的国庆长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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