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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警务实战意识训练的构建模式

2011-08-01 10:08:47  作者 : 映君  来源 : cps警装网




  2009年10月,公安部党委在深入总结和大量调研的基础上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公安教育训练工作的意见》,就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公安教育训练工作,着力构建“大教育、大培训”工作体系作出了新的部署。《意见》特别指出:推进训练工作的改革创新,是中央和公安部党委的一贯要求,是训练工作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根本所在。要牢固把握现代警务工作的新举措和新途径,不断创新训练的体制、机制、内容、方式等,使训练工作始终与警务工作发展同步。在此精神的指导下,武汉市公安局教官团队在训练实践中不断探索,在民警培训工作中开展了《警务实战意识训练》课程,对受训民警进行警务实战意识训练,对警察客观有效的分析处置现场实际状况,迅速提高警察实战能力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一、警务实战意识训练的内容、特点及意义


  (一)警务实战意识训练的内容。意识是人的头脑对于客观物质世界的反映,是感觉、思维等各种心理过程的总合,是指导人们行为的基础,有什么样的意识,就有什么样的行为。警务实战意识是警察对警务实战技战术目的、意义、作用、功能等规律的认识和反应。主要包括有法律意识、敌情意识、自我保护意识、目标选择、排除危险技巧、沟通意识、与队友协同意识、呼叫增援意识、危险评估意识、掩体意识、安全使用警械武器意识、战术配合意识、保护嫌疑人安全意识、撤退意识等在警务活动中民警应具备的实战意识。这些意识在民警的警务活动中主要表现在行动的预见性,观察的全面性,判断的准确性,应变的灵活性,战术的合理性,防卫的积极性及配合的默契性等方面。


  (二)警务实战意识训练的特点。开展警务实战意识训练是树立“以人为本,突出实战”的训练理念,即突出训练内容的实用性、训练方法的实战性和执法应用的实效性,这个“人”就是我们受训的民警,这种训练的实质是将民警心理训练融入到警务实战训练中去,强调的是警务实战意识训练。在训练中不是进行说教式的教学,而是采用互动式、启发式、体验式的教学方式,其最大的特点是寓教于乐。让民警在快乐的心情中参加训练,体验教官设置的各种场景,产生心理上的应激,在这种应激的条件下做出各种反应,依不同的反应得出不同的效果,进而发表看法,然后进行反思,再总结形成有规律性的理论,最后用理论应用于实战当中。在此过程中,强调“做中学,学中悟,悟中练,练中用”,通过这种意识训练,让培训民警认识到有什么样的意识,就有什么样的行为,只有受训学员的意识发生了转变,才有可能将“要我练”转变为“我要练”,从而达到培训的目的而应用于实践。


  (三)警务实战意识训练的意义。在职民警培训的特点一是受训者功利性较强,学习的知识要能够指导实践;二是他们的实践经验丰富,有着进一步相互沟通、交流的重要资源及迫切愿望。因此,单一的传统的讲授式教学方法已难以满足学员的学习需求,这就需要针对警察的学习特点采用多样化的培训教学方法,而实战意识训练正是其中有效的一种,它为建立了一个快速结识、沟通交流、参与分享的平台。警务实战意识训练作为一项开放性的训练课程,没有固定的模式可以遵循,倡导的是以受训学员为中心,通过实战体验活动,发表分享感悟、讨论问题、提升理念进而指导实战训练。在这个过程中充分体现出了教学的主体地位,学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得到了充分的发挥,将实战训练变成受训者的乐趣和享受而不是压力,能有效地促进受训者认知能力的发展,并使之在训练的过程中能够运用所学知识,达到学用结合的效果。


  二、警务实战意识训练的基本训练模式


  作为警察教育培训机构,在认识到了警务实战意识的重要性后,应考虑的问题是如何通过培训来提高受训民警的警务实战意识。诚然,警务实战意识的培养和提高离不开警务实战训练,否则实战意识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要达到这个目的,警务实战意识训练就应紧密结合公安民警的心理训练来进行,具体的说,就是要将心理训练的科学理念引入到警务实战意识训练之中,合理应用心理训练的基本手段与方法,创建全新的警务实战训练模式。心理训练的核心理念是“体验激发情绪,行为改变认知,习惯积淀品质”,训练的最终目的是良好心理品质的形成,在警务实战训练中,可将这一目的归纳理解为实战意识的形成。将心理训练理念贯穿于警务实战训练全过程的训练,就是警务实战意识训练。从警务实战训练过程来看,要创建全新的警务实战意识训练模式,就需要在实训中科学规划与统筹,有步骤、分阶段组织开展。经过实践与总结,我们认为,可从以下七个训练阶段或训练单元着手实施训练工作:


  (一)情绪激发阶段。在此阶段,需要通过各种心理训练科目激发学员的参训热情,萌发学员学习的积极情绪。学员的训练情绪对整个训练工作有着重要的制约作用,情绪是指客观事物是否符合人的需要而产生的态度体验。情绪具有两极性,积极与消极,积极情绪对训练有着促进作用,消极的情绪则妨碍学员训练工作的开展,给训练带来不利的影响。而需要是情绪产生的基础,我们可以从此入手,通过互动游戏使受训学员植物性神经的支配作用加强,血管扩张,产生愉快积极的情绪,满足学员的快乐需要,从而调动起学员的积极情绪。在此过程中要做好教官与学员,学员与学员之间的沟通工作,用心理学知识来讲解沟通,让学员理解沟通是构建和谐人际关系的前提基础,要学会从语言、行动、宽容、理解、尊重等方面去进行彼此沟通,努力消除内在和外在的沟通障碍。目的是让学员和教官之间彼此了解,增进友谊,相互信任,共同搭建训练合作的情感平台,进而提升学员参与实战训练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二)要点讲授阶段。此阶段的讲授内容主要是警务实战训练科目的训练要点。以“缉捕战术”训练为例,首先是要做好基本战术知识与行动要点的理论提示,提示中应包括法律法规的应用、缉捕战术行动的基本形式等内容;然后是进行相关战术基础动作的训练,包括移动的方式、持枪的姿势、观察的方法、对象的控制、人身检查等基础动作。讲授的目的在于帮助受训学员对训练科目的基本内容形成初步的了解与认识,知道如何将基本的警务技战术应用于警务实战之中。为课的下步开展奠定技战术实践基础,进而增强训练科目的可操作性。


  (三)场景训练阶段。通过设置各种警务实战训练场景,让学员参与体验各种复杂条件下的警务执法工作。这个阶段是最考验教官能力的阶段,在此阶段,可通过两种方式让受训学员进行临战体验。一是根据警务实战训练科目的训练目的与要求,即训练的关键点来随机设计一些有特定意义的教学模拟场景,此项工作要求教官充分考虑所要达到的教学目的,结合人员特点、场地设施、技术装备等训练实际因素,让受训学员进行实地模拟训练和对抗性训练;二是采用典型案例“全景复原”的训练方式,即以真实案例为基本素材,将学员引入一个实际的特定案件的内容、情节、进程和处置等客观真实情境之中,让受训学员以小组为单位,开展完全复原典型实战案例的模拟训练。以上两种形式都是以教官和学员互动交流的形式来进行的,既可以让学员从头至尾操作完整个训练流程,也可以就错误的技战术动作随时喊“停”,并当场进行点评。训练中通过记录参训学员的具体操作方法、行为能力、小组配合,技战术应用等几方面表现,为检验、评断学员的警务实战意识提供判定依据。


  (四)点评剖析阶段。根据参训学员在场景训练阶段的具体表现,从实战能力与实战意识等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点评回顾。这个阶段是警察实战意识训练的过渡阶段,是受训学员转变意识的重要阶段,在此阶段,教官的引导作用将显得极其重要。经过了前三个阶段的训练后,特别是经过第三阶段的体验训练后,学员情绪会因为高对抗性训练的强刺激而变得紧张,起初的激情会和训练中的错误做法和失败结果形成巨大反差,进而导致复杂情绪的产生,亢奋与压抑交织,想说的想做的很多。此时,教官应充分把握好时机与尺度,疏通学员情感渲泄的渠道,以最初所设计的训练主题为核心,鼓励参训的每一个成员从模拟实战的体验中谈认识,实战意识训练是体验式的训练,最主要的是让学员去感悟,去总结。由于对事物的看法不同,由于认识问题的角度不同,由于个人社会阅历与文化素质的不同,学员谈的问题将会是多向的,此时教官应对各种意见进行归纳和总结,及时剖析每个小组及个人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对学员的典型实战操作情况进行分析、反馈和评价,让参训学员认识到自身实战能力的不足。如我们在教学训练中发现,有的学员在进行对抗训练的过程中,一旦情绪紧张后,就连最基础的上铐、搜身、押解动作都不会操作了。能力的不足究其根本还是实战意识的欠缺,这些意识是多方面的,包括了敌情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安全使用警械武器意识及战术配合意识等警务实战工作的方方面面。点评问题的过程其实也是端正意识的过程,点评的目的就是要使每名学员正视不足,从而产生想学技术动作,想练实战战术的强烈愿望。


  点评剖析阶段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是结合心理学知识评析团队与个人的关系,向学员灌输团队协作意识在警务实战工作中的重要性。教官应针对学员对前一阶段团队行动和自身行为关系的认识态度,让学员感受到“只有完美的团队,没有完美的个人,成功的团队没有失败的个人,失败的团队没有成功的个人”,帮助学员树立团队的荣誉感,让团队的行动去感染个人,让个人的行为融入到团队之中。强烈的团队意识对个人可起到鞭策及激励的作用,这种作用发挥在训练与实战中,将实现行动效率与实战效果的最大化。


  (五)意识形成阶段。实战意识的形成是我们训练的最终目的和产物,意识是在反复的动作刺激下建立起有效地条件反射状态之后,从而形成的。时代所需要的不是以往的“功夫警察”,而是具有较全面专业素质和良好意志品质及意识习惯的“智能警察”。智能型的警察要会沟通,会使用警械装备,且具备良好警务实战意识,而对动作能力本身的要求却并不见得很高。在日常教学实践中,战术基础动作、控制技术、警械武器的使用及常用警务战术等科目是警务实战训练的常规内容,每项训练内容都有它的自身的特点及应用的范围、标准、要求,在实战中都有各自相应的战术价值。如警械使用中的上铐训练,就可分为语言控制下的上铐、动作控制下的上铐、低强度对抗下的上铐、高强度对抗下的上铐等多种类型,这几种类型之间又是可以相互转换的,主要依实战情境而定。这就要求教官对这些技术动作的难点及适用方法有全面深入的了解,也只有做到这点方能在施训时做到精讲多练,使学员有充足的训练时间与体验机会,进而比较完整的掌握相关技术和战术配合的内在联系及应用时机,更好地洞察动作的关键点和细节要领。在规范技术训练的基础上加强实战意识训练,才能提高学员的战术思维能力和应变能力。技术动作的规范性训练应从基础抓起,同时突出其实战应用的合理性,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六)强化训练阶段。这阶段要求我们必须遵循动作形成的基本规律,即分化、泛化及自动化的形成过程。具有强烈实战意识的警察必然会对警务技战术训练产生浓厚的兴趣,成为其自觉参加警务技战术训练的内在动机,从而养成良好的实战意识习惯,将“要我练”转变为“我要练”。如在讲授“人身检查”这个技能动作时,可以这样来开展训练:由于很多受训学员在场景训练阶段都有这样或那样的困惑和错误,如不知自己是否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人身检查,不知人身检查的重点部位及基本原则,在检查时由于不彻底而遭犯罪嫌疑人的袭击,在检查时由于没有警戒而遭犯罪嫌疑人的同伙袭击等等。在强化训练阶段可针对出现的这些问题开展训练,首先是进行法律条款的解析,要依情讲法,不是就法律条款去研究法律,而是把法律条文贯穿在教学训练中,增加法律的实用性,其次是说明人身检查的基本步骤,应由风险评估开始制订出行动的计划,然后在控制的条件下展开行动,最后是要求注意人身检查的手法及原则,应根据不同的情况,不同的物品用抚摸、挤压、折掐、翻撩等,在手法应用的同时,也应告知受训民警,人身检查不单单是用手,还要用口与眼,检查的原则是“先控制后检查,先重要后次要、先上后下,先外后内”要求学员依照原则,根据教官的示范完成动作。这种训练是在学员与教官间达到思想共识的基础之上,然后再用以学员感悟为主,教官进行正确引导的方式进行技战术训练,事必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七)实战检验阶段。此阶段是在实战中检验实战意识训练成果的阶段。当前所采取的“轮训轮值”培训机制是“三基”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实战能力的重要途径。“战训合一、轮训轮值”训练机制下的培训队,既是社会面治安防控工作的预备队,也是重大灾害事故发生时的机动队,同时还是处置群体性事件的突击队,培训期间承担着执勤备勤的重要任务,其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应急作用将会显得越来越明显。“轮训轮值”训练机制为学员在实战中检验实战意识训练成果提供了重要的途径保障。对实战意识训练成果的检验可从学员执行机动勤务的全过程来开展进行。如在例行的巡逻盘查中,可将培训学员分成若干小组,小组配有实战指导教官,教官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盘查规范》的要求,可考核学员在勤务过程中是否做到了“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处置具体情况时是否能做到“因情施策,确保安全”。小组的实战指导教官可结合学员的上述表现,对学员的实战意识进行客观的评价与评估。


  以上七个训练阶段是相辅相成,互为关联的,彼此间环环相扣,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实战意识训练体系,决不可以将各阶段彼此隔裂开来进行单独的训练。这七个相互关联的训练单元所体现的是心理训练与警务实战训练的紧密结合,共同构成了全新的警务实战意识训练模式,该模式从广义上说就是通过心理训练的方式有意识地对受训民警在实战训练中的心理活动过程和个性心理特征施加影响,促使其以积极的心态和饱满的热情参与警务实战训练,并能从中受益,进而自觉形成良好的实战心理与实战意识;从狭义上说是以警务实战训练的方式开展心理训练,使民警掌握各种调节实战心理状态的科学方法,同时了解心理学的基本知识,培养过硬的心理素质,从而能更好地开展工作和学习,成为一名身心健康的人民卫士。


  三、警务实战意识训练对教官的基本要求


  警务实战意识训练是一个综合性的训练课程,对教官的要求更高、更专业、更全面。我们在实践操作中深深地体会到,警务实战意识训练不能单单靠某一名教官去完成,而是要靠一个优秀的教官团队去实现。在这个教官团队中每一名教官不仅应当是本专业的行家里手,而且还要体现和具备许多优秀的特质,如勇于实践、勤于学习、精于钻研、善于沟通探讨、善于合作、不怕辛苦、乐于奉献等许多优秀的品质。而要构成一个好的教官团队,开展警务实战意识训练,就必须具备以下五个方面的特质。


  (一)教官团队必须是一个和谐的团队。警务实战意识训练是一项对抗性、反复性和操作性很强的训练项目,所以对教官团队素质的要求也是非常高的,在这个教官团队中,每一名教官要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教官之间要做到相互协作,相互配合,要能发挥每一名教官的优点,把这些优点凝聚成团队的闪光点。也只有在这种和谐团队的带领下,才能把每一名教官,每一名受训学员的实际经验作为宝贵的资源加以开发和整合,并能在训练中营造出民主、动态、和谐的训练环境,在这种环境中,教官们是和学员一起研究、探讨问题的组织者、实践者,才能真正把训战结合、训研结合得到充分体现,也真正做到了“教学相长,教教相长,学学相长”。


  (二)教官团队必须具备合理的知识结构。成员必须具备各学科专业背景,并能在教学中彼此互补,以确保在施训中能有一套完整的警务实战理论体系作训练支撑,如警务战术学、谋略学、指挥学、心理学、法律法规、警察体育学及各公安专业学科等诸多学科知识都是不可或缺的。想要凸显教官团队的战斗力与凝聚力,没有全面而丰富的理论知识是不行的,专业单一的训练团队将很难在事业上有所发展、有所作为。所以教官团队必须通过专业知识的互补,通过多种室内外科目训练,围绕训练主题与对训练要求,对各种训练资源进行有机整合。


  (三)教官团队应是学习型团队。一个不善于学习的教官团队是没有出路的,没有多大发展空间的,我们要经常想到和看到自身存在的不足,增强学习的自觉性。教官团队中的每一个教官也必须是学习型个人,要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术,养成不断总结经验教训的良好习惯。每一个教官都要富有民主作风和谦虚态度,把个人的才华和能力融入集体中才能充分展现他的风采和价值,要努力把自身警务实战意识提高到一个较高的水平,并将所掌握的警务实战理论知识充分运用到警务实战训练中去,将每一个学员培养成为既有共性又有个性的优秀警察,从而达到提高队伍实战战斗力的目的。


  (四)好的教官团队要能言传身教。教官团队要以踏实地工作作风和扎实地敬业精神让学员们感受到团队的力量。教官团队要起到一个良好的示范效应,这不能只靠说,关键还是靠做。警务实战意识训练和其它室外训练科目不同,它需要所有教官在全面组织协调的基础上来开展,我们在教学训练过程中,各位教官往往是按照事先的分工各施其责,通过时间线索法、任务情节法、情绪指数法记录学员训练过程中的每一个典型行为特征,并对每一个典型行为进行交流回顾,挖掘学员感受、分析训练得失、点评训练要点,同时结合其心理反应,概括和烘托出预先所设计的训练主题,而要做到这一点,就需要施训的每一个教官都参与到组训工作之中,并能对所记录的典型行为进行深刻而透彻的分析与点评,这对教官的组训能力和教学能力无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在意识训练中,要加强纪律作风、培养受训学员守纪律、作风顽强、团结互助的优良品质,要求教官们要处处体现率先垂范,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让教官们的敬业精神去感染和鼓舞受训学员,无疑会对学员的训练态度产生积极地示范效应。


  (五)教官团队不仅要有奉献精神,更要有创新精神。教官们应把地位看淡,把职称和荣誉看轻,潜心钻研学术、刻苦研究先进实用的训练方法,熟练的掌握技能和战术,端正教学训练态度,把毕生的精力都投入到警务实战的教学研究和训练中。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实战意识教学同样如此,教官们要通过合作将静态的、平面的、单调的说教变成动态的、立体的、新颖化的训练形式。这就要求要把教官们的创新精神作为教学的一个主旨,要求教官们最大限度的发挥各自的主观能动性,在传授知识技能的同时挖掘创新的因素,在教学实践中培养创新精神,在启发教育中激活创新的火花,在教学训练中发展创新能力。好的教官团队还要有良好的组织结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并且要有向心力、凝聚力、亲合力及执行力,并据此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形成教学训练工作良性循环发展的局面。


  总之,警务实战意识训练是“教与学,训与练”两方面良性互动,相互促进的过程。在训练过程中要紧紧抓住以“实战意识”为核心,遵循意识形成的客观规律,而不是简单地进行理论和技能的传授,而是以科学的训练理念和安全执法原则去引导受训者积极思考。训练中要强调通过体验,增强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并且将“实战意识”培养贯穿于整个警务实战训练过程中,注重意识训练和启发引导,使受训者通过积极思维增长实战能力,切实提高民警的自我保护能力及实战对抗能力。


  参考文献


  [1]宋小明.警察心理健康与保健[M].北京:群众出版社,2004.8


  [2]黄伟强.警务实战训练中的警察心理[J].公安教育,2008,(1)


  [3]叶峰 冯亚君. 从“心”创建警务实战训练模式[J].公安教育,2009,(11)


  [4]凌林 黄蒲澍潍. 如何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警务实战训练教官[J].警察实战训练研究,2010,(2)


  [5]公安版教程.心理行为训练师岗位技能培训教程[M].公安版


  作者简介:


  叶峰〔1971年~〕男、原任全国公安民警心理训练武汉实验中心主任,现任武汉市人民警察培训学院警事训练处副处长,心理行为训练师、国家高级心理咨询师、全国公安机关警务实战技能教官,2010年授予“全国公安优秀教育训练工作者”称号;研究方向:警务技战术教学训练  心理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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