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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份广东省社会治安警情通报

2011-04-18 09:04:38  作者 : 木铎  来源 : 广东省公安厅


  一、警情


  3月份,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继续深入开展“粤安11”专项行动,加强社会面巡逻防控,积极排查化解各种社会矛盾,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全省社会治安状况总体良好。其中,杀人、绑架、强奸案件同比下降2%、24.1%、7.8%;入室抢劫、抢汽车案件同比下降24.8%、51.2%;放火、投放危险物质案件同比下降8.7%、66.7%;涉枪案件同比下降12.6%。全省交通事故起数、死亡和受伤人数同比继续下降。


  二、警方提示


  1.近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司法解释规定:“发送诈骗短信5000条以上或拨打诈骗电话500人次以上的,以诈骗罪论处,可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此规定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打击电信诈骗犯罪。警方提醒广大群众:遇到疑似诈骗信息注意核实,尤其对活动中奖、电话欠费、信用卡消费、网上购物、冒充熟人、绑架勒索等犯罪分子惯用的电信诈骗伎俩,要格外提高警惕,切实做到“不轻信花言巧语、不透露个人信息、不向陌生人汇款”三不原则。


  2.阳春三月是出游踏青的高峰时节,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出游时注意人身、财产及交通安全,尽量避免选择过于偏僻的出游线路和目的地,照顾好同行的老人、儿童,避免走失。


  3.随着气温升高,长时间行车容易出现疲劳感,警方提醒广大群众:行车时注意保持清醒,一旦有困倦迹象,要及时采取调节措施,必要时停车休息,切忌疲劳驾驶引发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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