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城市交通管理工作会议提出分类分层推进
2011-01-20 11:37:23 作者 : 花楹 来源 : 人民公安报湖南省城市交通管理工作会议近日在株洲市召开,会议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该省城市交通管理的工作目标:以有序安全畅通为基本目标,以深入实施城市畅通工程为抓手,立足法定职责,立足民意呼声,积极创新管理理念,完善综合管理机制,强化交通规划建设,分类分层推进,既狠抓当前、又着眼长远,着力解决影响交通拥堵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努力打造文明交通、和谐交通,为全省“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及 “四化两型”建设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副省长刘力伟、公安部交管局、省公安厅、省文明办、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单位负责人和全省各市州政府及公安交警、交通、城建等部门负责人等100余人在株洲市进行现场参观。
刘力伟指出,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更加重视城市交通管理工作,切实将加强城市交通管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要切实解决城市交通管理主要矛盾,抓紧解决当前城市交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高城市交通管理水平;要科学规划城市交通管理,找准影响城市道路安全畅通的症结问题,抓好各项交通规划的编制工作,明确分阶段发展目标;要改善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完善道路及其配套设施;要优化城市交通需求管理,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导地位,强力推进“公交优先”战略,最大限度地利用公交资源;要提高城市交通科学管理水平。
刘力伟强调,全省各级政府要努力创新城市交通管理工作机制,认真履行城市交通管理的行政主体职责,市州长作为城市交通管理第一责任人,要把城市交通管理工作作为“十二五”时期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 “四化两型”建设、大力推进城市化进程的重要内容;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加强城市交通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切实抓好分工范围内的工作,进一步建立信息互通制度、联合调研制度、联动执法制度,逐步形成部门之间责权明确、协调联动、运转高效的协作配合机制;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城市交通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政府以及职能部门的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会议还下发了省文明委关于印发《湖南省城市文明交通指数测评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为大力推动全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省文明办、省公安厅决定从2011年起,在全省开展城市文明交通指数测评工作,文明交通指数测评先在全省14个市(州)所在地城市实行,条件成熟后,逐步推广到县级市、县城。该省文明办、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联合组织开展测评工作并公布结果。测评内容从“交通管理机制和规划、城市交通管理设施、道路交通秩序、社会公众参与程度、交通管理服务质量”等五个方面,分20个指数标准,对各地道路交通综合管理水平进行全面考核与科学测评。测评时间每年进行一次测评,测评结果于当年12月底公布。该省城市文明交通指数测评作为一项社会民意测评文明交通状况的重要制度将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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