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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届评选

勇当“领头羊”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

2010-06-13 17:20:27  来源 : 人民公安报


  吴鹏飞


  2008年9月公安部南京会议后,山东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要求,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事关全局的基础性、战略性工作,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出台了《山东省公安机关加快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三年规划》及《山东省公安机关2010年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通过狠抓执法主体常态管理、执法制度管理、执法监督管理、执法信息应用管理、组织规划推进五项重点工作,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良好成效。


  狠抓执法主体常态管理,着力提升公安队伍整体执法素质


  坚持把执法主体常态管理置于执法规范化建设先导性、基础性的重要位置来抓。一是深入开展大教育大培训。去年3月份以来,省厅由厅党委成员带头授课,分八期对全省市、县公安机关1742名领导班子成员、省厅机关91名副处长以上干部以及8个主要警种的科所队长全部轮训一遍。今年对全省近6000名派出所所长、教导员的系统培训已进行了六期。创新推出“山东公安大讲堂”系列讲座,聘请国内知名专家学者,借助视频系统开展全员培训,参训民警达21万余人次。二是不断完善执法资格认证管理。创新以“一网、双考、五级”为主要内容的执法资格认证升级制度。改进定量、同体、同步、公开、全面考核机制,实施精细化考核。目前,全省共有13000余名民警取得了三级执法资格,64000余人取得四级执法资格,5000余人取得五级执法资格。三是加大高素质执法人才培养力度。打造执法人才高地,发挥人才集聚效应,鼓励民警积极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指导各地出台了相关激励政策和措施。目前,全省近400名民警取得司法执业资格。在此基础上,省厅决定从今年开始全面实施百千万人才战略,力争通过三年时间培养出200名通过一、二级执法资格认证的高级执法人才、1000名司法执业资格拥有者、10000名执法业务骨干,带动和促进公安队伍整体执法素质实现质的飞跃。


  狠抓执法制度管理,着力提升执法标准化、精细化水平


  坚持以标准化、精细化为核心,本着急用先立、规范和保障执法工作的原则,狠抓执法制度规范的细化完善。一是狠抓执法办案和警务保障标准完善。2009年以来,省公安厅相继出台了刑事侦查卷宗制作规范、适用简易程序办理治安案件工作规范、治安调解工作规范等执法行为标准以及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规范、社会治安打防控体系建设规范、县级公安机关警务保障室工作规范等警务工作标准。同时指导全省公安机关健全完善与法律实施相配套的各项执法制度1400余件,使各项执法勤务活动纳入了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轨道。二是狠抓执法操作标准完善。紧紧围绕“执法规范基础化,规范执法精细化”的目标要求,省厅组织编印了基层常用、急需的《基层公安机关常用执法操作规范指引》,免费发放全省民警人手一册,从法律层面以下对常见执法活动详列具体操作规范,着力解决同一法律规定下执法方式、执法结果、执法效果不一的问题。针对交警执勤执法标准易出问题的环节,省公安厅出台了“七严禁七规范”,对路面执勤用语、现场执法处理程序以及案卷文书制作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范。针对基层执法依据操作性差的问题,印发《山东省公安机关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细化标准》,进一步提高一线执法的精细化、专业化水平。三是狠抓执法安全标准完善。研究制定了《山东省公安机关规范执法办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处警、继续盘问等七个易出问题的执法办案重点环节和民警正当执法权益保护工作进行明确规范,避免和减少了执法安全问题的发生。


  狠抓执法监督管理,着力提升严格公正文明规范阳光执法水平


  坚持以一线执法为重点,以完善执法监督机制为保障,加大执法监督力度,确保执法效果。一是全面加强和改进法制员工作。厅党委制定下发了《山东省公安机关法制员工作规定(试行)》,要求年内全面建立在城区一线执法单位全部派驻法制员、在农村派出所由教(指)导员兼职法制员的制度。《规定》明确了法制员的聘任条件和程序、工作职权和责任、管理与考核等内容,强化对法制员的素质保障和机制保障,加大了政治、经济待遇等方面的倾斜力度。二是深入开展重点执法问题整治活动。在“推进年”活动中,组织全省公安机关针对重点部门、重点警种和重点问题,集中开展了执法突出问题查摆整改、创建“无违纪科所队”、信访专项治理百日攻坚、监管系统“三查六看”集中整改等活动,共开展各类执法检查近百次,及时发现治理巡逻执勤、伤害案件处理、立案撤案、采取强制措施、涉案财物管理、执法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执法突出问题2.2万余个。三是不断完善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对内着力提升监督效能,出台《山东省公安机关经济犯罪案件立案审核规定》,规定所有经济犯罪案件立案前必须经法制部门审核把关,从制度上解决插手经济纠纷和不作为的问题。制定有责涉法信访案件零增长目标管理考评办法、部门警种接待处理群众来访工作办法、有责信访事项倒查追究规定,建立信访督查专员制度,严格对执法过错的责任追究。全面推行说理执法、执法告知、火灾和道路交通事故公开认定、疑难信访案件公开听证,对治安案件实行简易案件一天内查结、复杂案件一周内查结、疑难案件一个月内查结,公开办案民警、法律法规、办案时限、办案程序和案件进展情况,进一步提高执法工作透明度。


  狠抓执法信息应用管理,着力提升执法规范信息化水平


  紧紧依托全省公安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强执法实战应用,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有力科技支撑。一是完成“执法与监督信息系统”的升级改造。去年以来,大抓执法信息资源整合,初步建成全省警综平台,实现了信息采集、案件管理、线索管理、工作流程管理和监督考核、基层信息库等于一体,各类执法信息相互关联,横向集成、纵向贯通、互联互通、高度共享,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提升了执法效能。二是加强执法监控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在基层所队候问室、讯问室等执法办案办事场所和信访接待室安装了视频录像监控系统,推行一线执法活动全程录音或录像,使随案监督、随警监督得以实现,较好地维护了民警执法权益。建设应用了警务督察管理信息系统、审计信息系统、民警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受理查办系统,加强了对强制措施、涉案财物及保证金的网上报备、网上管理,有效预防执法不公正、不严格、不廉洁行为的发生。三是全面推行网上执法绩效考核。从“定岗、定人、定责”入手,以分解目标、细化任务、量化分值为基础,以运用信息网络技术考核为主要手段,以即时、公开、统一考核为基本方法,在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全面建立了网上绩效考核系统,进一步明晰了不同执法岗位民警的工作职责,确定了各执法单位及其民警不同时段的工作目标、任务、要求和考核标准,并引入“群众满意度”的考核项目,对单位考核实行月(季)评、年考,对民警个人考核实行日(周)清、月评、年考,考核的结果全部在网上公开并直接转化为年度考核的依据,进一步激发了队伍执法活力,有效预防和减少了执法问题的发生。


  狠抓组织规划推进,确保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深入发展


  在提炼固化“推进年”活动有效做法的基础上,省公安厅研究制定了加快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三年规划,整体设计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规划,并配以年度实施意见,细化分解责任,狠抓任务落实。在标准设定上,本着科学量化、争先进位、效果最优的原则,提出在“执法主体常态管理、执法标准化水平、执法制度建设、执法信息化建设、执法示范单位创建、执法监督管理、执法保障、执法成效”实现“八大突破”的目标要求。在发展阶段上,本着追求阶段性目标带动整体目标实现的原则,2010至2012年分别设定了全面深化、巩固提高、创新发展三条主线,明确了每年的目标指向和工作抓手,通过分步实施,循序渐进,确保三年目标如期实现。在内容要求上,本着抓住重点,全面推进的原则,明确把“提升公安队伍整体执法素质、提升执法操作精细化水平、提升执法信息化应用水平、提升执法监督管理水平、提升执法服务水平、构建科学严密的执法长效机制、强化执法保障”作为全省今后三年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点。今年全力打好突出执法问题整治、执法标准化管理、执法信息化应用、执法安全保障四场攻坚战,力争使全省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有一个大的提升。


  瞄准“领头羊”目标,“五个下功夫”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


  在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培训班上,公安部将山东等地确定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领头羊”。4月22日,省公安厅召开了动员大会,向全省公安机关发出了勇当全国“领头羊”的动员令,以建立完善执法管理责任、执法量化、执法质量三大体系为目标,全力打造执法培育、执法信息化应用、执法监督三大链条,加快实施百千万人才、执法监督前移、执法品牌、大法治四大战略,不断形成执法新亮点。重点在五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在抓落实上下功夫。进一步强化各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和各部门警种主要负责人两个“第一责任主体”意识,建立省市县三级法制督导员制度,细化工作目标,严格时限要求,狠抓责任落实。二是在抓开局上下功夫。紧紧抓住影响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点警种、重点单位、重点环节,强化法制员源头监督,坚决打好四场攻坚战,着力提升执法信息化、标准化、精细化水平,加快向精益化方向迈进。三是在抓执法管理创新上下功夫。按照“科学、系统、高效、规范”的要求,健全完善三个“零增长”目标责任体系,切实加强对执法工作的全方位、全过程管理,实现执法管理的实时化、动态化、经常化和刚性化。四是在抓示范上下功夫。建立全国执法示范单位达标申报制度,深入开展执法示范单位和个人评选活动。省公安厅出台全省执法示范单位评选标准和达标条件,在各级、各执法部门、各警种、各基层所队培养选树不同层面的执法典型,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形成科学发展、健康发展、率先发展的规模效应。五是在抓领导上下功夫。强化“领头羊”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坚持领导抓、抓领导,系统抓、抓系统,全警抓、抓全警,推动“全警工程”的落实,确保干在实处、干出实效、走在前列。


  (作者为山东省省长助理、公安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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