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单位: 全国警用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 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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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典镇专职巡逻防范队伍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2023-02-07 17:28:49  来源 :


        警用装备网讯: 

李典镇专职巡逻防范队伍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

李典镇专职巡逻防范队伍采购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可在 “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 年 2 月 6 日 15点 00 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 JDDL-20230105

2 、项目名称:李典镇专职巡逻防范队伍采购项目

3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 、预算金额:人民币 86.35 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 86.35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5 、采购需求:具体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6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 1 ) 磋商响应函 (原件 )

( 2 ) 资格声明 (原件 )

( 3 )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 原件备查 ) ;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备查)

( 4 ) 营业执照副本 (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 5 )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 ( 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 2022年 11 月 -2023年 1 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

( 6 ) 投标供应商 2022 年 11 月 -2023年 1 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 ( 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

( 7 ) 与第( 6 )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1年度或 2022 年度财务报告 ( 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

( 8 )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原件)

( 9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10 ) 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原件 )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苏财购【 2020 】 52 号文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备公安主管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4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 1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2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3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 2023 年 1 月 18日 至 2023 年 1 月 30日

方式:“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 300 元(开标时缴纳,售后不退)

四、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3 年 2 月 6 日 15点 0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 南京金鼎工程造价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扬州分公司开标室, 扬州市国展路 29 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 2 幢 9 层 9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 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  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打印后加盖公章,拍照或扫描在 回复接收截止时间 2023 年 1月 30 日 23:59:59 前 发送至邮箱回复( 电子邮箱: 634564604@q q.com 邮件标题备注项目及编号),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3 、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叁份 ( 一份正本,二份副本 ) ,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所有正副本均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递交。

4 、本次磋商 不收取 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人民政府

地址: 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兴丰路 1 号

联系方式: 廖科长 18012132281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南京金鼎工程造价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扬州分公司

地 址: 扬州市国展路 29 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 2幢 9 层 903 室

联系方式: 18762317185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石磊

电 话: 18762317185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防控,请各投标单位明确项目授权代表且出席活动的人数限 1 人,提前做好自查工作,严禁出现感冒、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参加开标。所有参会人员应加强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口罩,并服从开标现场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


南京金鼎工程造价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扬州分公司

2023 年 1 月 18 

附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李典镇专职巡逻防范队伍采购项目--发.docx李典镇专职巡逻防范队伍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JDDL-20230105号

二、项目名称: 李典镇专职巡逻防范队伍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兴扬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祥和路 95 号(紫荆阁) -505、 506

成交金额: 人民币捌拾伍万玖仟元整(¥ 859000.00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李典镇专职巡逻防范队伍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服务要求: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服务标准: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五、 评审专家名单:刘伟伟、刘敏、张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采购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根据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计价格【 2002 】 1980 号文 )服务类标准的 80% 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计 10308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江苏兴扬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为小型企业。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兴丰路 1 号

联系方式: 廖科长 18012132281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南京金鼎工程造价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扬州分公司 

地 址: 扬州市国展路 29 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 2 幢 903室  

联系方式:  1876231718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石磊

电   话:  18762317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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