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典镇专职巡逻防范队伍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2023-02-07 17:28:49 来源 :警用装备网讯:
李典镇专职巡逻防范队伍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
李典镇专职巡逻防范队伍采购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可在 “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 年 2 月 6 日 15点 00 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 JDDL-20230105
2 、项目名称:李典镇专职巡逻防范队伍采购项目
3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 、预算金额:人民币 86.35 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 86.35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5 、采购需求:具体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6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 1 ) 磋商响应函 (原件 )
( 2 ) 资格声明 (原件 )
( 3 )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 原件备查 ) ;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备查)
( 4 ) 营业执照副本 (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 5 )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 ( 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 2022年 11 月 -2023年 1 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
( 6 ) 投标供应商 2022 年 11 月 -2023年 1 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 ( 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
( 7 ) 与第( 6 )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1年度或 2022 年度财务报告 ( 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
( 8 )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原件)
( 9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10 ) 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原件 )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苏财购【 2020 】 52 号文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备公安主管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
4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 1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2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3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 2023 年 1 月 18日 至 2023 年 1 月 30日
方式:“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 300 元(开标时缴纳,售后不退)
四、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3 年 2 月 6 日 15点 0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 南京金鼎工程造价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扬州分公司开标室, 扬州市国展路 29 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 2 幢 9 层 9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 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 、 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打印后加盖公章,拍照或扫描在 回复接收截止时间 2023 年 1月 30 日 23:59:59 前 发送至邮箱回复( 电子邮箱: 634564604@q q.com 邮件标题备注项目及编号),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3 、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叁份 ( 一份正本,二份副本 ) ,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所有正副本均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递交。
4 、本次磋商 不收取 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人民政府
地址: 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兴丰路 1 号
联系方式: 廖科长 18012132281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南京金鼎工程造价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扬州分公司
地 址: 扬州市国展路 29 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 2幢 9 层 903 室
联系方式: 18762317185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石磊
电 话: 18762317185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防控,请各投标单位明确项目授权代表且出席活动的人数限 1 人,提前做好自查工作,严禁出现感冒、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参加开标。所有参会人员应加强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口罩,并服从开标现场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
南京金鼎工程造价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扬州分公司
2023 年 1 月 18 日
附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李典镇专职巡逻防范队伍采购项目--发.docx李典镇专职巡逻防范队伍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JDDL-20230105号
二、项目名称: 李典镇专职巡逻防范队伍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兴扬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祥和路 95 号(紫荆阁) -505、 506
成交金额: 人民币捌拾伍万玖仟元整(¥ 859000.00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李典镇专职巡逻防范队伍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服务要求: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服务标准: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五、 评审专家名单:刘伟伟、刘敏、张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采购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根据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计价格【 2002 】 1980 号文 )服务类标准的 80% 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计 10308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江苏兴扬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为小型企业。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兴丰路 1 号
联系方式: 廖科长 18012132281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南京金鼎工程造价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扬州分公司
地 址: 扬州市国展路 29 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 2 幢 903室
联系方式: 18762317185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石磊
电 话: 18762317185
新闻稿件欢迎直接联系:QQ 34004818 微信公众号:cpsjy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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