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单位: 全国警用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 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jiangbei
历届评选

安徽省烟草公司宿州市公司2020年度单兵执法记录仪及数据采集器采购评标结果公示

2021-02-22 17:21:07  来源 :


        警用装备网讯: 

安徽省烟草公司宿州市公司2020年度单兵执法记录仪及数据采集器采购(二次)评标结果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安徽省烟草公司宿州市公司2020年度单兵执法记录仪及数据采集器采购(二次)(招标编号:AHZJ-202019601202)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铭远信科计算机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合肥创科思铭系统集成技术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宿州分公司

公示期:2021年2月22日至2021年2月25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提出质疑(异议)。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合作化南路27号

联系人:王田丰

联系电话:0551-65149581转615,18156022964。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2日



  新闻稿件欢迎直接联系:QQ 34004818 微信公众号:cpsjyzb

我要评论

表情 验证码 评论

0 条评论

  • 还没有人评论过,赶快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