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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届评选

13省交警并入派出所,一警多用是否会全国推开?

2020-06-24 14:08:17  来源 : AI装备


        警用装备网讯:   近期,江西多地探索“交所合一”再次让这一基层公安改革进入公众视野。


  近年来,将基层派出所与交警中队合二为一,联合执勤一警多用弥补基层警力不足,成为席卷全国的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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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交警在路口指挥交通 图:新华社


  记者统计发现,包括湖北、江西、山东、安徽、广西等至少13省份均在尝试于县级层面探索“交所合一”:乡镇地区不再单独设立交警中队,原建制在乡镇的交警中队正式撤并至派出所,两者合署办公,整合后的派出所加挂交通管理办公室的牌子,所有人员将不分交警和治安警,“两警合一”共同履行派出所和交警职责,参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治安防控。


  改革颇有成效,多地报道显示,“交所合一”,改变了以往交警单打独斗的局面,提升交通治理效能,而对长期以来承担繁重的治安任务的派出所而言,交警队伍的到来,亦为提升基层社会治安效能找到了新的突破口。


  但改革从不是一帆风顺,记者关注到,这一改革在过去已断断续续开展了20年,不乏一些地方在合并之后再次拆分。


  面对近期再次吹起的改革之风,有地方公安系统人士直言,改革还需因地制宜。“以前是强调‘分’,现在是要‘合’,但涉及多方调整,大家也相当谨慎。”上述人士说。


  “白帽子”与“蓝帽子”


  杭州市高虹派出所是近年来率先尝试“交所合一”的派出所之一。2017年,因城镇化推进交通事故增多,但又面临警力不足的矛盾,该所在市领导的拍板下开始探索“交所合一”改革,成为浙江最先试点的地区。


  “当时所里仅有5位民警,10余个辅警,从警情来看,交通事故却占据一半以上。一遇上值班,所里就排不出人手。”曾历经改革的派出所民警张晓宏(化名)回忆,为解决这一难题,相关部门曾反复讨论过,最终选定相对偏远治安环境较好但警力不足的派出所做试点,交警中队并入高虹派出所,两者合署办公。


  “治安复杂的,派出所都忙不过来不可能去帮交警,交通事故复杂一些的,交警也无力帮衬派出所。”张晓宏回忆这场改革,认为高虹派出所辖区内的警情,是这场改革成功的重要因素。


  改革后,派出所警察多了一个身份:既是治安警亦是交警。张晓宏介绍,合并后,每次出勤,每个人都随身带着两顶帽子,一顶蓝帽子(治安警),一顶白帽子(交警)。“遇到处理简单的交通事故就戴上白色帽子,遇到要处理一般的治安事件,就戴上蓝色帽子。”张晓宏说。


  派出所民警的双重身份,短期内很快提升了警务效率,“出警速度更快了,以往老百姓路上求助,治安警不管交通事故,互相推诿,合并后,解决事情的效率高了。”张晓宏说。


  派出所在交管治理上发挥了新功用,与此同时,交警也成为治安的一支重要力量。


  “遇上重大的安保活动,交警也被调度参与出勤。在维护治安方面也发挥了作用。”张晓宏称,这一变化还体现在便民服务上,派出所内部设置服务大厅,一并承办交管业务,让交管业务得以就近办理,让老百姓少跑腿。


  “派出所民警搞不定了”


  张晓宏回忆,“两警融合”启动之初,改革遇到的难题颇多。


  “普通的交通指挥、道路巡查、安全防范等基础工作治安警都能承担,但一遇到重大交通事故,涉及专业分析研判的,派出所民警就搞不定了。”张晓宏称,为了打通业务壁垒,派出所内部曾开展了多次培训,以期待打通业务壁垒,完成队伍整合。但最终内部达成一致,尊重警种的专业性,在互相融合的基础上,仍然保持各自队伍在某些业务上的主导权。


  “交警警种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尽管治安、交警在一些业务上有重合,但各自总有一些业务是对方一时之间很难把握的。”张晓宏介绍,后来遇到派出所民警搞不定的重大交通事故,治安警若先赶到现场就负责先维持秩序,再紧急呼叫交警赶来处理。“跟以往相比,交所合一后,由一个派出所统一负责协调,效率上比未合并前提升了。”


  队伍要合作,磨合也需要时间。“治安警对交警业务不熟悉要学习,交警对治安案件的调解需要把握什么要点也要培训,工作习惯也不同,治安警往往是后半夜热闹,交警在早高峰繁忙,整合队伍花了很多时间。” 张晓宏说。


  至少13省份试水“交所合一”


  近年来,在浙江多地县乡基层,“交所合一”的设置渐成常态。


  多位地方公安系统人士认为,合并,改变了以往交警单打独斗的局面,提升交通治理效能,而对长期以来承担繁重的治安任务的派出所而言,交警队伍的到来,亦为提升基层社会治安效能找到了新的突破口。


  记者统计发现,截止目前,包括湖北、江西、甘肃、山东、内蒙、广西等至少13个省份在县乡一级探索“交所合一”,以打破警种壁垒,推动警种整合,以勤务改革弥补基层警力不足。多地数据显示,“交所合一”后,提升了县乡一级处理交通事故的效率与案件的办理效率,也有效提高了治安水平。


  近年来,推行大部门制、大警种制,是深化公安改革,提升警务效能的一大趋势。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赵克志曾多次强调,要把派出所置于基层基础建设的重中之重,创新警务模式,优化警力配置。今年5月,赵克志再次在《人民日报》撰文表示,要稳妥推进市县公安机关大部门、大警种制改革,着力形成自上而下的高效率组织体系。深化推进警务机制改革,完善部门警种合作。


  有公安系统人士评价,“交所合一”这一地方改革,与公安部的指导精神相一致。


  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近年来多地在县乡一级探索的这一改革,也与当前社会形势的变化分不开。“时代发展了,基层尤其是农村的交通状况相比过去更加复杂,交警警力不足,难以应对,‘交所合一’被提上日程。”有公安系统人士告诉南都,尤其是在一些以西部地区为代表的不发达地区,“由于警力欠缺,原本两块牌子一队人马的并不少见,此次推行合一,是大势所趋。”


  既能满足当前严峻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需要,也能发挥出明显的公安职能优势。在一位公安部人士看来,无论是交通事故引发治安纠纷,还是治安纠纷引发交通拥堵,派出所民警都能主动参与,配合交警开展道路交通管控,这是改变了以往头痛等脑科医生,脚痛等外科医生的警务模式,有助提升警务效率。


  近二十年的持续探索


  近年来,在全国县乡一级推行的如火如荼的改革,并非新动作。


  记者了解到,为应对基层尤其是乡镇农村地区警力不足难以应对复杂的交管状况,有地方早在十余年前已开始尝试“交所合一”改革。


  2004年,湖北省秭归县即率先开展试点,据一名熟悉当时改革情形的人士介绍,秭归地处鄂西山区,超两千公里的道路交管任务压在当时仅有34名交通民警身上,除去城区交警中队警察以及交警大队内设机构人员,承担11个农村乡镇交管任务的警察仅为9人。当年,县交警大队向县公安局提出建议,秭归县公安局在全县大胆推行“所队合一”交警体制改革,将3个农村交警中队充实至交管任务较大的中心派出所,派出所民警成为交通治安一肩挑的“双料警察”。


  “所队合一”后,交警职能由单一的交通管理向既管交通又协管治安和打击现行犯罪的职能转变,派出所民警也由单一防控和案件查处向协管交通等综合职能发展,“弥补了警力不足,解决了以往双方权责不清互相推诿的难题,遇到交通事故和治安案件还能串并案处理,提升办案效率。”上述人士称。


  据当年披露的数据显示,改革后的2006年,全县交警协助治安、刑侦部门侦办各类案件87起,全县机动车盗窃等可防性案件下降9.1%。


  与秭归县改革动作相似,2014年,潜江市(县级市)推行“交所合一”曾引发外界广泛关注。据悉,潜江市局交警支队下设5个农村大队,负责22个乡镇场的交通管理,而每个大队只有3—5名民警。随着潜江城区的不断扩大,该市交警警力明显不够,乡镇发生交通事故,最快也要45分钟,不仅延误了事故处理速度,也让部分伤者难以得到及时救治。


  潜江市局为此先后推行“交警驻所”——由交警队安排民警到派出所、“队所联勤”——交警大队协调辖区派出所交管工作、“队所合一”——在派出所指定民警为交警中队长等交管工作模式。但在长期的探索中,由于派出所参与交管工作的过程中责权利未完全统一,派出所始终把交管工作放在“副业”的位置,从事交管工作的民警也只是其它工作之余“附带”管理交通安全,始终没有解决“交通安全是交警的事”的思想误区,制约了改革效应。


  2012年8月24日,公安部下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明确提到“充分发挥农村派出所的作用,整合农村道路管理力量,扩大管理覆盖面”的要求。


  潜江市局以此为契机,2013年7月率先于广华寺派出所试点“交所合一”,将广华派出所和广华交警大队合并,让派出所民警在履行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参与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救援、化解矛盾等交管工作。


  一年后,潜江将“交所合一”推向除城区园林派出所外的22个乡镇派出所。据公开报道,改革实行一个多月后,全市交通事故率同比下降一半,不少派出所民警通过查车,带破吸毒、非法携带刀具、酒驾等案件百余起。


  “一场革命”背后:“交所合一”需因地制宜


  几乎同时期,福建省也尝试了类似的改革,但走向不同的是,福建省在全省推行的“交巡合一”改革,最终走向了“分拆”。


  2002年,为盘活交警、巡警和派出所的警务资源,福建省曾试点打破部门与警种分工,将交警和巡警的机构、人员、职能合并,组建既管交通又管治安的警种——交巡警。交通巡逻民警既有交通管理权,又有治安处罚权,既能依法严管道路交通秩序,又可及时发现、防范和处理各种治安案件。


  改革率先在福州市试点,时任福州市公安局局长牛纪刚表示,福州每万人警力配置在全国各省会城市中,处于中下水平。“目前的问题是,路面上有交警,又有巡警,本来警力就紧张,却常常各管各的事,造成警力浪费,同时也给群众造成不便。”


  交巡警的合并曾被福州市公安局有关人士称为“一场革命”,随后,这场改革在福建各地铺开,引发广泛关注,但最终成果未能保留。


  2015年,福建各地派出所的交巡警中队又再度剥离出来归口为交警大队,派出所不再承担路面秩序、交通事故、违章查处等职能。据媒体披露,随着福州车辆保有量增加、交通事故不断增多,市民对道路通畅的要求越来越高,因专业性较强,交巡警分离的呼声开始出现。“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呼声越来越高。”也有声音认为,在过去,大部分警情均由派出所民警先到,在机动车保有量、交通事故均增长迅速的当下,派出所民警工作量太大。调整后,各个交警大队比过去的交巡警大队人员扩充不少,更加专业。


  2015年,福建省逐渐推行“交巡警分离”,为改革划上句号。


  谈及过去地方类似探索,张晓宏认为,交巡警合并后最终又分拆,与福州城区交通事故逐渐增多导致巡警难以维系其分内业务有关。“若是主城区交通事故过多,对于巡警而言,防爆等任务可能无法履行。”在张晓宏看来,福建曾历经改革的风波,也为当前各地推行的“交所合一”改革提供借鉴。


  “警种的业务工作职责本质上不同,如果交通事故过多,或者治安事件又比较复杂,交所合一后两边都无法兼顾,最终就是一团乱。改革仍需因地制宜,每个地方还要根据当地交通状况警情来判断是否适合推动改革。”张晓宏说。


  多位业内人士也告诉记者,“交所合一”不宜笼统而论,还需因地制宜。“东部地区尤其是发达城市,城区内治安事件派出所都管不过来,合一后不可能有精力再协助交警。”有公安系统内人士直言,“交所合一”改革适用于县乡层面治安警情相对单纯,交通警情也相对简单的辖区,是否所有的发达地区、发达城市也适合“交所合一”仍需要谨慎考虑。


  一些公安系统内部人士则向记者指出,“交所合一”改革,除了涉及硬件统一、人事编制调整、队伍整合以外,还在于如何真正打通两者的警情数据,做好统筹分配,再造警务流程机制。对于这场日益升温的“交所合一”改革,部分地区表现得颇为冷静。“以前是强调‘分’,现在是要‘合’,但涉及多方调整,大家也相当谨慎。”有地方公安系统人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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